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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 影像比賽
  • 影像比賽/107年青年壯遊臺灣-尋找感動地圖實踐計畫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60000, 總獎金: TWD $1000000
  • 投稿截止: 2018-03-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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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鼓勵18-35歲青年探索自我,藉由壯遊來增加自信心以及對未來人生的方向感。


107年計畫已經起跑囉!徵件時間至107年3月31日截止,只要是18歲至35歲的青年朋友們,歡迎你們帶著對壯遊的熱情、對夢想的行動力以及對臺灣這片土地的愛,發揮獨特創意,帶著公益熱血,趕緊把握機會、踴躍提案,一起加入尋找感動地圖的行列吧!

一、    依據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壯遊體驗學習獎補助要點。

二、    目的

鼓勵青年以多元方式體驗壯遊,與臺灣各地人文社會深入互動,認識臺灣不同面向及在地特色,並從壯遊過程中探索自我價值,培養多元能力。

三、    目標

(一)      鼓勵青年自組團隊,研提融合公益元素之壯遊臺灣企劃,訓練個人邏輯思維、統籌規劃等多元能力。

(二)      提供青年實踐壯遊臺灣夢想的機會,經由壯遊過程協助青年探索自我、培養團隊合作、問題解決等多元能力。

(三)      鼓勵青年以多元方式認識鄉土、行遍臺灣,形塑青年壯遊新文化,捲動青年壯遊臺灣風潮。

四、    申請流程

本計畫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申請資格、所需文件及申請方式如下:

(一)申請資格

1.   18至35歲青年(民國72年1月1日至民國89年12月31日間出生,不含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高中職學生可參與青年體驗學習扎根計畫,至少2人(含)以上組成團隊。

2.   本國青年亦可與境外青年共同組隊參與,團隊須至少1人為本國青年,所有團員須於計畫執行期間全程參與。

3.   未曾入選本計畫之青年。

(二)      企劃申請文件

相關表格請至本署網站(http://www.yda.gov.tw)或壯遊體驗學習網(http://youthtravel.tw/)下載。團隊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存。

1.  基本資料表(附件1):如團隊成員具經濟弱勢家庭、原住民及新住民等身分青年者,請於基本資料備註欄位說明,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

2.  企劃書(附件1-1、附件1-2):請詳實填寫。

  • 實踐期程表(附件3-2):請詳實填寫。
  • 切結書(附件2):每位團員請親筆簽名後寄回本署。

(三)      申請方式

1.   上述企劃申請文件(依序為基本資料表、企劃書、實踐期程表及每日行程表)合併為1個PDF檔及1個Word檔,並於107年3月31日前將2個電子檔上傳至本署壯遊體驗學習網,並將切結書郵寄至本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感動地圖小組(以郵戳為憑,本署收件地址: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缺件、資料不全、格式不符或逾期申請者,恕不受理。

2.   請至報名網頁:https://goo.gl/CBHHE4,填寫相關資料,所有欄位皆須如實填寫,未填寫完整申請資料者則視同缺件,恕不受理。

五、    實踐企劃獎金

(一)      經提案審查後,入選團隊由本署提供實踐獎金2至6萬元。

(二)      為協助並鼓勵團隊完成企劃,本署將於團隊出發執行前核發獎金,團隊須於107年6月30日前提供下列文件(參見附件3獎金核銷文件檢核表)進行請領:

1.   合作備忘錄(附件3-1)

2.   實踐期程表及每日行程表(附件3-2)

3.   請款領據(附件3-3)

4.   郵局(銀行)存摺影本

5.   獎金分配同意書(附件3-4)

6.   保險名冊(附件3-5)

7.   200萬旅行平安保險單(要保書)及繳費收據

8.   授權同意書(附件3-6)

9.   填列網路報名表單(網頁:https://goo.gl/CBHHE4,增列獎金撥款所需之帳戶及所得登記戶籍等資料)

未依規定於期限前繳交獎金核銷文件者,視同放棄入選及執行資格。

六、    企劃基本規範

(一)      主題及內涵

須以壯遊臺灣為主旨,融入公益元素,自行規劃提出獨特、有創意、具主題或議題性、與地方社會文化深度互動或賦予自我與平常以往不同的任務、挑戰等。

(二)      企劃內容

須包含企劃發想(動機與目的)、主題規劃內容、執行方法(含事前規劃準備、執行過程記錄方式、宣傳推廣方式等)、執行期程、預期效益、自我期許等。

(三)      執行期間

企劃須於107年6至8月間執行,天數應至少10天(含)以上(可分段執行)。實踐企劃期間應自行向保險公司辦理等值或優於200萬之旅行平安險,請領獎金時須檢附保單及繳費收據。

七、    提案審查作業

(一)      提案審查方式

由本署邀集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請青年團隊進行簡報及詢答。

(二)      提案審查項目及標準

企劃主題規劃與構想可行性、影響力及預期效益。如團隊成員具經濟弱勢家庭、原住民及新住民等身分青年者,將優予考量。

(三)      提案審查結果

本署將以公函通知,並於本署網站及壯遊體驗學習網公告入選團隊名單。

八、    企劃變更

(一)      若團隊成員或企劃內容有所變更,請於企劃執行前申請企劃變更。團隊應事先主動以電子郵件敘明理由通知本署,並來電向本署確認收到該郵件後始可辦理企劃變更,變更申請以乙次為原則,請審慎思量。

(二)      若團隊未通知本署,或本署不同意團隊變更,已領取獎金者須將款項繳回本署。

九、    教育訓練

本署預訂於107年5月19日至20日(暫定)辦理共識營,規劃課程協助青年順利執行企劃,入選團隊應至少派1至2名成員參加。未參加(含未全程參加)共識營之團隊將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十、    結案

入選團隊應於企劃執行完成後一個月內繳交下列結案資料(若團隊執行期程最後一天為8月31日,最晚須於9月14日前繳交結案資料)。若未能依期限執行完畢及繳交成果報告相關資料者,將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已撥付獎金。結案文件內容如下:

1.  成果報告書(附件4、附件4-1)。

2.  活動照片:企劃執行照片原始檔至少10張(每張檔案須1MB以上,含圖說文字)。

3.  活動影片:至少1分鐘(含以上)企劃精華影片原始檔(影片須剪接編輯,如有配樂須附音樂版權同意書(如附件6),若為免費音樂資源亦須於成果報告書中註明資源取得來源),於繳交結案資料前須上傳影片至YouTube分享,並於本計畫壯遊體驗學習網粉絲專頁「107年感動地圖活動專區」(網址:https://goo.gl/QNQazZ)分享。

4.  FB貼文:於企劃執行期間於感動地圖活動專區(同上)發佈圖文紀錄(每日至少1則),每則圖文紀錄中須有一張照片為全體團員合照。

十一、   成果競賽

團隊可自行決定是否參加成果競賽,欲參加成果競賽之團隊,請按照各組別要求之資料,於107年9月14日前繳交下列參賽所需資料,最後評選出優勝之團隊可獲得競賽獎金5萬元。

成果競賽分為:「圖文組」、「影片組」兩類組,兩類組不重複報名,欲參加競賽之團隊請擇一組別報名。

競賽主軸:請描述本次企劃發想及壯遊內容,並談談本次壯遊企劃與你所身處的時代及個人生涯發展有何關聯?在旅途中接觸到的人事物對於自身的反思為何?以及此段旅行後續的延伸或回饋等,皆是競賽評審之重點。

(一)      圖文組

團隊須在社群媒體(例如:facebook、Instagram、痞客邦…等等)上以本次壯遊旅行為主題設立專戶,分享本次壯遊經歷或特別體驗,文字形式不限制,作品必須融入規定之主軸,可從多面向議題切入。

(二)      影片組

團隊須自行設立本次壯遊旅行主題的YouTube頻道,將本次壯遊歷程製作出5-8分鐘企劃精華影片(影片須剪接編輯,如有配樂須附音樂版權同意書如(附件6),若為免費音樂資源亦須於成果報告書中註明資源取得來源),影片風格不拘。

(三)      成果競賽審查作業:

1.  審查方式:由本署組成審查小組。

2.  審查期間:107年9至10月間。

3.  審查項目及標準:採書面審查,審查標準包含壯遊主題實踐力、壯遊影響力。如必要時得辦理面審,經本署通知,團隊應至少指派1員出席成果競賽審查會議,簡報實踐企劃執行成果。

4.審查結果:預計選出優勝團隊圖文組5組,並頒發獎金5萬元影片組5組,並頒發獎金5萬元,惟本署保留獎項從缺之權力。

十二、   團隊須配合義務

(一)團隊執行之企劃及結案報告等資料同意無償授權本署為業務推動使用。

(二)      青年團隊有義務參加本署辦理之共識營、成果分享會等活動,經本署通知派員參加卻未出席者視同放棄入選資格,若已領取獎金者須將款項繳回本署。

(三)      若經本署通知,獲獎團隊應協助本署進行壯遊推廣相關事宜(如專書、成果分享會、演講等)。

(四)      團隊於各期程應繳交之文件及配合辦理事項,請自行參考檢核清單(附件7)。

十三、   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一)      團隊企劃執行期間,應自行向保險公司辦理全員全程且等值或優於200萬之旅行平安險,保險期程須與企劃期程相符,請領獎金時須檢附繳費收據及保單之證明文件,並檢附合作備忘錄(附件3-1,一式2份,皆須簽名蓋章)等相關文件予本署,最晚繳交期限為107年6月30日前,逾期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入選及執行資格

(二)      團隊所送企劃須以未參加其他競賽得獎之作品為限,且須為原創作品,如經本署發現作品有抄襲他人著作之嫌,除得取消團隊入選及執行資格外,亦將追回獎金,且團隊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另團隊應遵守本計畫規範及尊重審查委員決議,若因違反規定、經審查未入選或未獲同意時,不得異議。

(三)      同一企劃如已獲本署或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其他計畫經費補助,不得再依本計畫重複申請。重複申請案件經本署查證屬實,本署將取消實踐獎金。若團隊已請領獎金者須將款項繳回本署,且2年內不得再向本署提出其他計畫申請案件。

(四)      團隊若遇下列情事,本署得視情節酌予扣減獎金、取消入選及執行資格等,若團隊已請領獎金者,應於本署通知送達翌日起30日內將款項繳回本署,逾期未償還者,本署將依行政程序法第148條逕送強制執行,且團隊於2年內不得再向本署提出其他計畫申請案件。

1.  未於企劃期程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結案報告等資料者(若團隊執行期程最後一天為8月31日,則最晚繳交結案資料日期為9月14日)。

2.  企劃部分內容因故未執行、成果報告未符合原規劃內容者。

3.  自行變更團隊成員或企劃內容,未事先以電子郵件通知本署,並未向本署確認收到該郵件者。

(五)      本計畫實踐獎金及成果競賽獎金,本署將依法扣繳所得稅後發給,並將依法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六)      本計畫時程將視狀況調整,本署得隨時修訂並於官網公告。

(七)      本署對本計畫相關規定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狀況修訂,並於官網公告。

 

十四、   計畫期程

期間

內容(本署保留調整重要活動期程之權利)

2月

徵求感動地圖計畫提案公告

3月

提案徵件

3月31日

計畫徵件截止收件

4月

提案計畫審查

5月初

公告提案計畫審查通過名單

5月19~20日

共識營

6月30日前

繳交獎金核銷相關文件

6月~8月

團隊執行企劃

8月31日前

企劃執行最後一日

9月14日

結案繳交成果資料、繳交競賽資料

10月中旬

成果競賽

11月初

成果競賽優勝團隊名單公告

12月

成果分享會

十五、   聯絡人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感動地圖承辦小組、電話:(02)7736-5583、E-mail:taiwantrekker@mail.yda.gov.tw

107年青年壯遊臺灣-尋找感動地圖實踐計畫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3-31 17:00
總獎金
TWD $1000000
最高獎金
TWD $60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3-16 12:00:00至2018-03-31 17:00: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3-16 12:03:00
主辦單位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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