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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 商業競賽,其他比賽
  • 商業競賽/107年度資訊教育競賽─Scratch程式設計競賽縣賽比賽
  • 最高獎項: $0, 總獎金: TWD $0
  • 投稿截止: 2017-12-2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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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依據:花蓮縣107年度資訊教育競賽活動計畫

貳、 計畫目標:

一、提升校園運算思維及自由軟體普及率,宣導智慧財產權使用。

二、激發學生運算思維與解決問題能力。

三、接軌國際創客,營造有效提升學生學習能力之數位平台。

四、全面發展本縣各校運算思維及程式寫作師資。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富源國民小學

肆、競賽辦法

一、參加對象:本縣國中小1~9年級學生

二、競賽網站:http://game.hlc.edu.tw/

三、創作工具:Scratch圖形化程式設計軟體2.0版

四、競賽分區:縣賽初賽以分區為單位,採線上收件分區評選辦理

        (一)北區:秀林鄉、新城鄉、花蓮市、吉安鄉

        (二)中區:壽豐鄉、萬榮鄉、鳳林鎮、光復鄉

        (三)南區:瑞穗鄉、卓溪鄉、豐濱鄉、玉里鎮、富里鄉

 

五、競賽組別:

(一)國小低中年級遊戲組、國小高年級遊戲組、國中遊戲組:

設計一個以各學習領域或議題結合的教學小遊戲。

(二)國小低中年級動畫組、國小高年級動畫組、國中動畫組:

設計一個以各學習領域或議題結合的教學或宣導動畫,時間在1~2分鐘左右。

六、競賽方式與注意事項:

(一)本競賽以線上送件方式辦理,全縣分三區(北中南)共六組(遊戲國小低中、遊戲國小高、遊戲國中、動畫國小低中、動畫國小高、動畫國中),以鼓勵各校發展運算思維師資,提升學童程式寫作與解決問題之能力,以提早因應108課綱實施。

(二)素材限定由參賽者自製、使用軟體內建素材庫,或使用創用CC授權之合法素材,請指導老師特別注意相關著作權概念。

 (三) 競賽強調協同合作,因此2人一組,不得單獨參賽、複賽若發現兩人未能以合作方式共同參與將直接淘汰,並嚴禁抄襲或代勞情事,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四)      競賽報名、登入、及上傳資料由指導老師協助處理,請老師務必詳細核對學生姓名避免誤植,報名後亦不接受更換隊員或更換指導老師姓名。

(五)      每校至少參加動畫或遊戲組各一組,參與競賽積極度做為未來撥補創客設備依據。

(六)      縣賽複賽參與資格:由本年度縣賽初賽參賽作品,經評審評選後,獲錄取資格者參加縣賽複賽。

(七)      作品版權:每件參賽作品,須填寫創用CC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一),以保證作品係屬原創;並以創用CC「授權要素BY(姓名標示)-授權要素NC(非商業性)-授權要素SA(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條款台灣3.0版釋出,授權使用本作品。

七、評審辦法及評審參考:

 (一)由承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教師或專家進行評審,每組2位,評審方式以百分等級或序位法由評審討論訂定。

 (二)評審參考標準:

項目

 

比重

運算思考能力

(技術力、技能)

建議比重30%

主題表達分享

(表達力、知識)

建議比重30%

多元智慧運用

(創造力、情意)

建議比重30%

特殊加分

(獨特性)

建議比重10%

說明

程式技巧是否使用:運用拆解模組分工合作、運用模式識別運用、運用抽象化注意重要細節忽略不重要問題、以演算法設計簡單步驟或規則解決問題,以及程式之可讀性及邏輯判斷…等,以及作品是否可正常運作

作品腳本設計:包含表達說明是否清晰、結構是否完整、操作安排是否得宜、角色安排與遊戲過程或情節是否能完美詮釋,含CC標示、藝術美感、或能呈現學習的過程與進階

是否運用多媒體、多感官、動手做、多元智慧…等方式,使學習保留效果最佳,或操作後印象最深刻,效果保留最好最久

前述三項分數不足以表達部分

八、送件方式:

(一)作品上傳:作品請上傳至競賽網站(http://game.hlc.edu.tw/),每件作品皆須填寫作品說明書(內含主題介紹說明與學生分工)。

(二)創用CC授權同意書(作者簽名),請以校為單位彙整以紙本繳交(附件一)創用CC授權同意書,於106年12月25日(一)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逕送 花蓮縣瑞穗鄉富源村學士路30號富源國小教導處收 電話:03-8811029

九、競賽期程:

一、報名與作品上傳:106年12月18日(星期一)至106年12月25日(星期一)止

二、成績公佈:得獎名單於107年1月底前評審後公佈於競賽網站及本府教育處網站。

三、複賽將於二月底辦理,採現場比賽,相關辦法另行公布。

伍、獎勵辦法:

一、選手經初賽篩選後進入複賽,複賽獎勵如下:

名次

數量

奬狀

備註

金獎

複賽選手1/6

獎狀1紙

  • 複賽參賽選手已經初賽篩選。
  • 國中動畫、國中遊戲、國小動畫、國小遊戲、由評審決定各取兩名進入全國賽。
  • 金、銀、銅獎各佔1/6、其餘為1/2為佳作,並由評審團依當年參賽狀況決議是否彈性調整。

銀獎

複賽選手1/6

獎狀1紙

銅獎

複賽選手1/6

獎狀1紙

佳作

複賽選手1/2

獎狀1紙

二、指導教師獎勵部份:指導學生獲獎者,發指導獎狀1紙,每隊最多兩位(初賽、複賽,或共同指導)。

陸、其他:

一、參賽作品應確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不得有抄襲或代勞情事,亦不可有或隱含商業行為,或涉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參賽者若違反相關規定,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又若經檢舉、告發或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參賽資格、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項,同時函知相關主管單位。

二、得獎作品之版權,屬於作者與本府共同擁有,本府擁有複製、公佈、發行、宣導之權利。

三、凡曾入選為受獎之作品及參賽作品若有接受國內外各機構經費補助者不得重新申請參加,凡經查屬實除追回其所受之獎勵,將視同棄權。

四、本府教育處保有本活動相關規則調整之權利。

五、聯絡人員: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教育網路中心 邱文盛老師、林意文助理

電話:03-8462860#501 電子郵件:cws@hlc.edu.tw

捌、經費概算:(略)

玖、本計畫相關承辦人員於完成核銷後,依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懲作業要點進行敘獎事宜。

拾、本項競賽獲入選選手得晉級參加縣賽複賽,複賽由評審依成績決定得獎隊伍,並確認全國賽參賽隊伍名單,原則上以同校隊伍參加全國賽為原則,跨校組隊者即使獲得縣賽複賽金牌亦不能參加全國賽,競賽相關辦法另行公布。

拾壹、本計畫奉 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7年度資訊教育競賽─Scratch程式設計競賽縣賽比賽
投稿截止
2017-12-25 23:59
總獎金
TWD $0
最高獎金
$0
比賽投稿期間
2017-12-18 00:00:00至2017-12-25 23:59: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1-01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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