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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 寫作比賽
  • 寫作比賽/2018年第六屆法律文學創作獎徵文辦法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80000, 總獎金: TWD $245000
  • 投稿截止: 2018-04-30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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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律與文學、現實與虛幻 
  2. 現在就提筆,寫下您的法律故事

一、宗旨

 希望藉由法律文學創作徵文,促使法律及文學能緊密結合,對內提升法律人文學創作之風氣,對外增加文學創作者對於法律文學之參與。本屆徵文除極短篇法律小說外,首度增設法律電影故事大綱組,希望藉此鼓勵文學創作者從事法律劇創作,豐富法律電影之拍攝素材,並增進社會大眾對法律相關人、事、物之瞭解。

 二、徵選主題

 法律與文學,看似無甚關連,實際上與你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本次法律文學獎徵選主題限與法律相關人、事、物之文學創作為對象,或描述、或批判、或省思,期待將理性的法律與感性的文學結合,激盪出炫麗的火花。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律師公會。

 四、類別及字數

 本次徵文分為極短篇法律小說組及法律電影故事大綱組:

  • 極短篇法律小說:應徵作品以 1,200 字以內為原則,字數含標點符號。
  • 法律電影故事大綱:應徵作品(故事大綱)以90分鐘法律電影之故事大綱為標準,5,000字至10,000字為原則,字數含標點符號。應徵作品(故事大綱)須附500字以內故事簡介及人物介紹(不計入前開5,000字至10,000字內)。

 

五、獎項及獎額

  • 極短篇法律小說組:
  • 法律電影故事大綱組: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牌乙只。

評審獎二名:獎金新台幣各2萬元,獎牌乙只。

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各5千元,獎牌乙只。

極短篇法律小說得獎作品將刊登於在野法潮、本公會官網、或其他本公會指定刊物或媒體。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8萬元,獎牌乙只。

評審獎二名:獎金新台幣各4萬元,獎牌乙只。

佳作若干名:獎金新台幣各1萬元,獎牌乙只。

法律電影故事大綱組之得獎作品可能獲得本公會推薦,洽談後續編劇及攝製為視聽著作等事宜。

 

六、收件期間

 

自2017年11月10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透過郵寄投稿者,以郵戳為憑;透過電子郵件方式投稿者,則以主辦單位回傳電子郵件確認收受報名時間為準。

 

七、注意事項

 

  • 應徵之法律小說或故事大綱皆必須是未曾發表之中文原創作品,翻譯恕不受理。應徵作品不得為已簽約攝製或攝製完成視聽著作之作品。
  • 應徵作品為法律電影故事大綱組者,應完整敘明故事情節與結局,並應具備完整性及可拍性。且預估改編為電影劇本之演出時間不得少於九十分鐘。除改編自參賽者本人之文學創作作品外,不得為改編自他人著作之故事大綱。法律電影故事大綱組之得獎作品可能獲得本公會推薦參與洽談後續編劇及攝製為視聽著作等事宜;倘若由得獎者自行洽談後續編劇及攝製為視聽著作,則應由本公會參與洽談,並應事前取得本公會之授權。
  • 應徵作品之內容有外國文字時,應書寫原文並加註中譯。
  • 應徵作品一律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 參賽者資格不限,惟每人參賽每組以一篇為限。
  • 本公會辦理法律文學創作獎之工作同仁不得應徵參賽。
  • 參賽作品得以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參賽作品之格式及報名方式如下:

 

【郵寄報名】

  • 報名文件應包含:(1)應徵作品:請盡量參考附件3之格式以電腦列印稿,或以無銜名之有格稿紙繕寫清楚,一式四份,其上勿填寫個人資料;(2)報名表:附件1之報名表;(3)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請於附件2之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上簽名;(4)身分證正面影本或身分證明影本。
  • 郵寄報名請掛號寄至「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7號9樓台北律師公會收」,稿件須在信封上分別註明應徵法律文學創作獎及參賽組別。

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電子郵件報名】

  • 報名文件應包含:(1)應徵作品:以附件3格式之word檔或pdf檔,其上勿填寫個人資料;(2)報名表:附件1之報名表;(3)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請於附件2之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上簽名後,以PDF檔或影像檔寄送;(4)身分證正面PDF檔或影像檔或身分證明PDF檔或影像檔。
  • 電子郵件報名者,請附加前項(1)至(4)之文件電子檔至電子信件,並於信件標題載明應徵法律文學創作獎及參賽組別,傳送至活動指定電子信箱:tbax@ms17.hinet.net。

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八、評審、公布及頒獎

 

  • 本屆評審方式原則將區分初審及決審兩個階段進行評分。決審將由本會聘請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方式由本公會訂定之。
  • 初審通過之稿件一律匿名密封送請評審委員審閱。評審委員名單於揭曉得獎作品時同時公佈。
  • 應徵作品如未達評審認定標準,獎項得從缺。
  • 2018年8月公佈得獎名單,擇日頒獎或寄送獎品獎牌。
  • 本公會享有得獎作品之永久專屬發表、出版權(包括平面、網路及其他媒體等重製與公開傳輸)及改作權(如翻譯、改作為劇本、電影、電視劇等)。惟作者若欲行使得獎作品之衍生性權利時,應事先經本公會同意,且就該衍生作品是否使用「台北律師公會」字樣,亦應事先經本公會同意。
  • 應徵作品在本獎決選名單公佈前,不得全部或部分同時應徵其他單位或機構之獎項,否則取消得獎資格。
  • 徵文揭曉後如發現抄襲、代筆或應徵條件不符者,由參賽者負法律責任,並由主辦單位追回獎金及獎座。
  • 凡經參加徵文,即視為同意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及條件。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將隨時修訂公佈於本公會網站。



2018年第六屆法律文學創作獎徵文辦法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4-30 23:23
總獎金
TWD $245000
最高獎金
TWD $80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7-11-22 10:23:00至2018-04-30 23:23: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5-16 1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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