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相關詞: 設計比賽
  • 設計比賽/「2017年第21屆桃城美術展覽會」徵件比賽
  • 最高獎項: $0, 總獎金: TWD $0
  • 投稿截止: 2017-05-16 17:00
fdlnks

(一)年滿17歲之中華民國國籍藝術創作者。
(二)參賽作品須為個人近兩年內之獨立創作(限為2015年(含)以後之創作),得跨類參賽,但每類限送1件。
(三)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局得逕取消獲獎資格,且3年內不得再參賽本項活動(如經檢舉、評審確認、即取消參賽資格,不予遞補名次)。


【參賽資格】
(一)年滿17歲之中華民國國籍藝術創作者。
(二)參賽作品須為個人近兩年內之獨立創作(限為2015年(含)以後之創作),得跨類參賽,但每類限送1件。
(三)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局得逕取消獲獎資格,且3年內不得再參賽本項活動(如經檢舉、評審確認、即取消參賽資格,不予遞補名次)。
1.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曾於公開徵件美展比賽獲獎之作品(含參考作品)不得參賽。
4.不願接受本局安排之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5.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者。

【參賽類別、主題及規格】
(A)書畫類
1.含水墨、膠彩、書法、篆刻等書畫類素材。
2.一律裝裱完整,連框裝裱或捲軸完成後,高度不得超過230公分、總寬度不得超過350公分。畫框背面請加裱木板。(玻璃裝裱一律不收)。
(B)西畫類
1.含油畫、壓克力、水彩、粉彩、版畫、綜合媒材。
2.一律裝裱完整,連框裝裱完成後,高度不得超過230公分、總寬度不得超過350公分。畫框背面請加裱木板。(玻璃裝裱一律不收)。

【參賽方式】
(一)初審
1.收件時間:106年4月24日(一)至5月16日(二)止,以寄件日紀錄為憑(請務必掛號寄送)。
2.請參賽者備齊【參賽者報名表、參賽作品資料表暨作品照(圖)片3張、初審結果通知單】掛號郵寄至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展覽藝術科(嘉義市忠孝路275號),信封請貼附表一。
3.參賽作品的照(圖)片:照片務求清晰,8*10吋或8*12吋一張(系列或聯幅作品亦請全部並置拍攝)。另附細部圖2張(尺寸請參考全貌照片),每件作品共需繳交3張照片。
4.照(圖)片背面右上角黏貼附表二,並標示上下位置。
5.所有送件資料及照片一律不退還,請自行拷貝留存。
6.送件表暨簡章請逕至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cabcy.gov.tw)下載。

(二)複審
1.收件時間:106年6月14日(三)至6月18日(日) AM9:00至PM16:30,逾時一律不受理,不以寄件日紀錄為憑。
2.原件作品送至「60081嘉義市忠孝路275號」/嘉義市政府文化局」,書畫類送至文化局4樓展覽室,西畫類請送至文化局3樓展覽室。
3.初審通過者,入圍名單公佈於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並由主辦單位寄初審結果,通知繳交作品原件參加複審。
4.原件作品背面右上角請黏貼附表三。
5.參賽作品原件由主辦單製據簽收,退件時憑據領回,得獎名單於嘉義市政府網站公布,並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
6.通過初審者,參加複審,作品未達複審評審標準時,經該類評審決議得予列為未入選,作品將另行退回。

【比賽資訊】
(一)比賽簡章下載︰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頁—藝文資源/徵件競賽/桃城美展 (http://www.cabcy.gov.tw/cabcy/competition_02.asp)
(二)洽詢電話︰05-2788225分機705或710 展覽藝術科Email:cab512@ems.chiayi.gov.tw

「2017年第21屆桃城美術展覽會」徵件比賽
投稿截止
2017-05-16 17:00
總獎金
TWD $0
最高獎金
$0
比賽投稿期間
2017-04-24 00:00:00至2017-05-16 17:00: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7-07-31 17:00:00

相似的比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contest3 的頭像
    contest3

    contest3 參加比賽,拿獎金,競賽,報名訊息,產品設計,攝影,歌唱

    contest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