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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比賽/「青年卦山論見」-彰化縣106年度全國大專院校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論談比賽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30000, 總獎金: TWD $90000
  • 投稿截止: 2017-09-0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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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目的:

彰化縣政府為鼓勵青年學子培養自信、關心國是並勇於發表創見,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三、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四、承辦單位:彰化縣立二林高級中學

彰化縣立彰化藝術高級中學

彰化縣立成功高級中學

彰化縣立田中高級中學

彰化縣立和美高級中學

五、協辦單位:彰化縣立秀水國民中學、彰化縣員林市員林國民小學、彰化縣花壇鄉華南國民小學、彰化縣教育志工人力資源整合中心

六、參加對象:各校限遴薦1名學生參加

(一)大專院校組:各大專院校(大學部)在學學生

(二)高中職組:公私立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級在學學生

七、報名期限及方式:

(一)請各校學務處承辦人員至「青年卦山論見」比賽官網(http://odps.hsjh.chc.edu.tw)登錄參賽同學資料,並取得報名序號。
報名自106年8月1日(星期二)至9月29日(星期五)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大專院校組參賽同學如無指導老師,則報名表指導老師欄得填「無」。

(三)學務處承辦人員於完成網路報名後,請直接列印官網之報名表(可參閱附件1,但請勿直接用本計畫附件1報名)並核章;
另參賽同學須本人親簽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2),再將報名表及同意書於106年10月2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
526彰化縣二林鎮中西里二城路6號 彰化縣立二林高級中學圖書館 收

(四)聯絡人電話:04-8960121轉2690或2692,徐銀娘主任。

(五)本比賽須完成網路報名及紙本寄送兩項程序,方完成報名手續,具備參賽資格。

八、報名總人數:

(一)各組參賽人數上限40名,依網路報名先後順序取得報名資格,若承辦單位未收到紙本報名表,則取消報名資格,依序遞補。
參賽名單將於106年10月12日(星期四)在「青年卦山論見」官網公告。

(二)該組參賽人數若未達20名,主辦單位得取消該組比賽,並於106年10月12日(星期四)在「青年卦山論見」官網公告。

(三)若各校報名人數超過1人,超過部分將由主辦單位逕予刪除。

九、論談範疇:

本府以開放的態度接納青年的主張,鼓勵學子自主思考及具備宏觀視野,請競賽員就下列各項議題提出見解,勇敢為臺灣說出未來的發展:

(一)綠能環境

(二)文化資產

(三)高齡社會

(四)巨量資料─大數據

十、比賽日期及時間:

(一)淘汰賽:

1.參賽學生請於106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8時55分前抵達比賽場地辦理報到,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棄權。

2.報到時請攜帶學生證、身分證及存摺封面影本,俾利後續獎金發放事宜。

3.淘汰賽於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時15分進行抽題,9時25分開始比賽。

(二)決 賽:於106年10月21日(星期六)下午1時進行。

十一、比賽地點:彰化縣政府(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十二、比賽方式:

(一)參賽準備:參賽學生需事先就論談範疇蒐集相關資料及整理,並加以準備。

(二)淘汰賽:

1. 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時15分起,競賽員依序號就本計畫論談範疇抽出一題,
至預備席準備10分鐘後,上台進行1分30秒至2分鐘演說。
【至預備席時僅可攜帶書面參考資料,上台演說時不得帶稿或任何參考資料,違者視同表演賽,不予評分。】

2.比賽時,工作人員叫號兩次仍缺席者,則以棄權論。

3.各組選出8位競賽員晉級決賽。未晉級決賽之競賽員,請務必留下來觀賽,主辦單位將於活動結束後致贈紀念品一份。
(每位競賽員及指導老師由主辦單位提供午餐)

4.晉級決賽之競賽員,請於晉級名單公布後告知大會工作人員決賽之演說題目。

(三)決 賽:

1.於彰化演藝廳舉行,先進行高中職組決賽,再進行大專院校組決賽。

2.晉級名單公布後,晉級之競賽員先抽定決賽序號,再以組為單位,該組選手全部上台就座,就本計畫論談範疇擇一自訂題目,
依序進行2分鐘至2分30秒的演說。【不得帶稿或任何參考資料,違者視同表演賽,不予評分。】

3.該組8位競賽員演說完畢後,即席由1-2位評審就演說內容逐位提問2-3題。

十二、評分標準:

(一)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50%。

(二)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30%。

(三)語音(發音、語調、語氣):占20%。

(四)時間:

1.淘汰賽:每人限1分30秒至2分鐘,一開口即計時,1分30秒時按1次鈴聲(短音),2分鐘時按2次鈴聲(1短音1長音),
競賽員應結束發表。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10秒酌扣1分,未足10秒,以10秒計。

2.決 賽:

(1)演說:每人限2分鐘至2分30秒,一開口即計時,2分鐘時按1次鈴聲(短音),2分30秒時按2次鈴聲(1短音1長音),
競賽員應結束發表。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30秒酌扣1分,未足30秒,以30秒計。

(2)即席問答:每人限3分鐘。時間一到按1次鈴聲(1長音),競賽員立即結束回答。

十三、獎勵方式:

(一)學生部分:

第一名:頒發獎狀乙幀,獎金三萬元。(共頒1名)

第二名:頒發獎狀乙幀,獎金二萬元。(共頒1名)

第三名:頒發獎狀乙幀,獎金一萬元。(共頒1名)

佳 作:頒發獎狀乙幀,獎金六千元。(共頒5名)

(二)指導老師部分:

第一名:現場頒發感謝狀乙幀,並於活動後函請服務學校核予嘉獎二次。

第二名:現場頒發感謝狀乙幀,並於活動後函請服務學校核予嘉獎乙次。

第三名:現場頒發感謝狀乙幀,並於活動後函請服務學校核予嘉獎乙次。

佳 作:現場頒發獎狀乙幀。

十四、頒獎典禮:

106年10月21日(星期六)下午4時於彰化演藝廳舉行。

十五、著作權聲明:

競賽員應無條件同意並授權本府將其論談內容及論談全程影像,視需要登載於縣刊及網站上,並同意其他單位轉載利用。

十六、注意事項:

(一)本比賽實施計畫可逕自「青年卦山論見」官網(http://odps.hsjh.chc.edu.tw)下載。

(二)競賽員報名時如未具學生身分,則取消參賽資格或撤銷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三)獎金應依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四)活動如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得由主辦單位決定停止活動或延期辦理。相關訊息請隨時上「青年卦山論見」官網查詢。

十七、主辦單位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由本府簽請敘獎。

十八、活動經費由彰化縣政府相關經費支應。

十九、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另行公告。

「青年卦山論見」-彰化縣106年度全國大專院校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論談比賽比賽
投稿截止
2017-09-09 16:26
總獎金
TWD $90000
最高獎金
TWD $30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7-04-25 16:26:00至2017-09-09 16:26: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7-10-21 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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