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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 影像比賽,寫作比賽
  • 影像比賽/【法絲飛揚,律動人生】司法院微電影劇本創作比賽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30000, 總獎金: TWD $86000
  • 投稿截止: 2018-03-1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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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為加強司法與社會對話,深耕法治教育,並提升民眾對人權保障、程序正義、審判獨立及司法價值的理解與認同,特舉辦微電影劇本創作比賽,向社會大眾徵求微電影劇本,希望藉由徵件活動,推動法治教育,並透過生活中發人深省或溫馨感人的故事,拉近司法與民眾的距離,共同關注司法議題。



一、徵件主題

與人權保障、程序正義、審判獨立及其他主要司法價值相關之主題皆可發展 為劇本,報名者應提交完整故事大綱、主要人物介紹或對話及場景之主要描 述,其內容須具創意性、可拍性,且適合於拍攝成 6-10 分鐘的微電影;由本 院就報名之作品中評選出得獎作品。

二、報名資格

1.應為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
2.應為報名作品之著作人,且享有報名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前開作品如係由二人以上共同創作,應共同報名。
3.每一報名者報名之作品,以一件為限。

三、徵件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月2日至3月16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文件如下,請依附件一至附件五之格式填報:

  1. 報名表一份(格式如附件一)。
  2. 切結書一份(格式如附件二)。
  3. 授權同意書一份(格式如附件三)。 
  4. 報名作品:
    ●書面一式 6 份,應採 A4 紙張直式橫書繕打、雙面列印、頁碼置中、左側裝訂(格式如附件四)。
    ●提交之報名作品內容應含故事大綱(敘明故事情節及結局)、主要人物介紹或對話及場景之主要描述,完整可拍攝 6-10 分鐘。
  5. 報名作品係改編本人或他人之著作者,應附原著,如有利用他人之著作者, 並需取得相關之合法授權,且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並授權司法院日後不限 地域、次數、時間無償利用及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並承諾對司法院及其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需檢附相關授權書正本或提供與正本相符之影本,該授權書不予退還,請報名者自行留底)

(二)作品裝訂及寄件方式:

  1. 報名表、切結書(含相關證明文件)及授權同意書應於左側裝訂為一份,再併同作品(一式 6 份)及光碟片及著作、授權書等裝入信封。
  2. 報名表、切結書及授權同意書不得與報名作品合併裝訂為一本。
  3. 比賽作品以掛號郵寄或親自交送(含委請他人交送,如快遞、宅配、包裹等)方式向本院報名。採掛號郵寄方式者,以司法院為收件人,並以郵戳為憑;採親自交送方式者,應於本院上班時間內(即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送達本院,以收發章戳為憑。
    本院地址:100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124 號
  4. 遞件信封上應註明「107 年度『法絲飛揚〜律動人生』微電影劇本創作獎」, 並標示報名者姓名、電話及地址。

六、評分標準

  • 創意性20 %
  • 故事主題明確性 20 %
  • 故事與司法議題關連性 30%
  • 可拍攝執行度 30%

七、活動獎項

  • 首獎:一名,頒發獎狀、禮券三萬元。 
  • 二獎:一名,頒發獎狀、禮券二萬元。
  • 三獎:一名,頒發獎狀、禮券一萬二千元。
  • 佳作:三名,頒發獎狀、禮券八千元。

八、主辦單位

司法院

【法絲飛揚,律動人生】司法院微電影劇本創作比賽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3-16 23:59
總獎金
TWD $86000
最高獎金
TWD $30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1-02 14:58:00至2018-03-16 23:59: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5-15 23:59:00
主辦單位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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