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相關詞: 商業競賽,其他比賽
  • 商業競賽/106年第2次達客飆程式網路競賽比賽
  • 最高獎項: $0, 總獎金: TWD $0
  • 投稿截止: 2017-11-30 12:30
fdlnks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9 月 2 日臺教資(三)字第 1050119783A 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建置互動式競賽平台,導入遊戲式學習以強化學生學習動機。 (二)跨出學校學習範圍,發展社群團體概念,拓展學生學習新視野。 (三)經由網路雲端學習素材開放、免費等特性,促進城鄉平衡發展。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中心。

(四)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教育網路中心。

四、參加對象及組別:

(一)參加對象:本局所屬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

(二)競賽組別:國中組、國小組。

五、競賽時間: 106 年 10 月 5 日起至 11 月 30 日止,每日 7 時至 23 時。

六、競賽網址:http://www.egame.kh.edu.tw。

七、競賽項目及規則:

(一)參賽者於競賽期間需以 OpenID 登入進行「達客武館」競賽,以其他方式登入者不列入參賽對象。

(二)在達客武館中,參賽者可以挑戰其他玩家建立的武館,挑戰成功時可 以獲得個人聲望。

(三)參賽者只要完成「達客魔法村」30 關,即可建立屬於自己的武館, 當有其他玩家進行挑戰時,可以獲得武館聲望及個人聲望。 八、獎勵辦法:

(一) 優選獎:於競賽期間達客武館「個人聲望系統總排行」國中組全國 最高前 200 名及國小組全國最高前 300 名,即可獲得優選獎(未參加 之縣市不列入排行)。獲得優選獎之學生不具備達客獎及參加獎資格。

(二)達客獎:於競賽期間至少建立一座武館,即可列入抽獎名單。本市抽 出 100 名。

(三)參加獎:於競賽期間至少挑戰一座武館,即可列入抽獎名單。本市抽 出 100 名。

九、頒獎及公佈:

(一)得獎名單於比賽結束後,於本局網站公布。

(二)獲獎學生由本局頒發獎品。

十、注意事項:

(一)凡報名參加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競賽一切規定,得獎人 須以正當方式完成競賽,若經檢查疑有作弊可能,經查屬實即資格 不 符,主辦單位將取消得獎者資格。

(二)本競賽如有因任何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 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競賽者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 損 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 得異議。

(三)如本競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 終止、修改或暫停本競賽。

(四)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參加本競賽之個人資料,僅供競賽相關用途使 用,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五)本次蒐集與使用的聯絡資料如註冊表單所列,利用方式為上網公告、 媒體公布得獎名單,包括學校、個人姓名等,利用期間為永久、利用之地區、範圍與對象為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六)若有疑義,請電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中心(07)713-6536 轉 37,27, 13,19,11。

(七)本競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改並保有最終解釋權。

十一、經費需求:本案經費由教育部達客飆程式「 Coding Game Based Learning」網路競賽計畫相關經費支應。

十二、獎勵:本案圓滿完成後,逕依相關辦法辦理敘獎。

106年第2次達客飆程式網路競賽比賽
投稿截止
2017-11-30 12:30
總獎金
TWD $0
最高獎金
$0
比賽投稿期間
2017-10-05 12:30:00至2017-11-30 12:30: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7-12-01 12:30:00

相似的比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contest3 的頭像
    contest3

    contest3 參加比賽,拿獎金,競賽,報名訊息,產品設計,攝影,歌唱

    contest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