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影像比賽/2018 華泰名品城之美 國際攝影比賽 ~ Glamorous Gloria 璀璨華泰・閃耀金城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51800, 總獎金: TWD $143000
- 投稿截止: 2018-02-28 18:00
2018 華泰名品城之美 國際攝影比賽 ~ Glamorous Gloria 璀璨華泰・閃耀金城
2018華泰名品城之美國際攝影比賽 –
Glamorous Gloria 璀璨華泰・閃耀金城
01、活動宗旨:GLORIA OUTLETS華泰名品城 為全台灣最美麗、最璀燦的購物園區。獨一無二露天美式建築,其造景與美式鄉村風格彷彿置身在歐美,白天抬頭即可望見一群小鳥在天空翱翔,傍晚夕陽光輝投映出來的景色令人深深迷戀!為讓更多人看到園區美麗景色。透過此次國際攝影賽事,邀請攝影愛好者捕捉GLORIA OUTLETS華泰名品城各角度蘊涵的魅力。
02、主辦單位:華泰大飯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華泰名品城分公司。
03、協辦單位:Nikon Taiwan國祥貿易、中華攝影雜誌社。
04、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皆可參加。
05、比賽主題:「Glamorous Gloria 璀璨華泰・閃耀金城」,以GLORIA OUTLETS華泰名品城園區景觀與人文為主題,展現園區的質感、魅力與活力。店家內部禁止拍攝。
06、拍攝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春德路189號(代表號) GLORIA OUTLETS華泰名品城。
07、作品規格:一律輸出長邊8吋、短邊不限之彩色、黑白相片,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不限使用手機、數位相機、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不限廠牌,有效像素必須高於1,200萬(檔案5MB以上)。作品不得抄襲、拷貝、重製、裝裱。評審結束,入圍作品必須依照通知於期限內交付JPG電子檔。
08、收件地址:郵遞或親送「100台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110號2樓之12 中華攝影雜誌社」,信封上請註明「2018華泰名品城之美國際攝影比賽 - Glamorous Gloria 璀璨華泰・閃耀金城」字樣。
09、拍攝時間:參賽作品拍攝時間應為
10、截止收件:
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請以掛號交寄。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之前的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協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11、網友票選:預計從
12、比賽獎勵:金獎1名,獨得「Nikon D7500 18
銀獎1名,獨得「Nikon D5600 18-
銅獎1名,獨得「Nikon COOLPIX W300」1台(市價NTD 14,900)。
優選3名,各獲得「墾丁華泰瑞苑花園客房1晚住宿券」1張 (含2客早餐,限平日入住,市價NTD 10,450)。
佳作10名,各獲得「驢子餐廳JOSPER爐烤紐約客牛排套餐」1份 (市價NTD 2,178,使用華泰大飯店集團聯合餐券1張)。
網路票選人氣獎2名,各獲得「Hotel Quote Taipei Q型房1晚住宿券」1張 (不含早餐,市價NTD 10,973,使用華泰大飯店集團台北聯合住宿券1張)。
網路票選投票獎3名,各獲得「驢子餐廳JOSPER爐烤紐約客牛排套餐」1份 (市價NTD 2,178,使用華泰大飯店集團聯合餐券1張)。
主辦單位保留變更獎項內容之權利,得獎者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授獎,未得獎作品不另通知。
13、作品評審:主辦單位聘請攝影相關人士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14、得獎公布:
15、參賽規則:
-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並限於完全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公開發表」之定義:以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等任何形式或媒介供不特定多數人閱覽者。如有爭議,以主辦單位之認定為準),亦不得於本次攝影比賽同一時期內重複投稿、參賽等公開發表行為。
-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嚴禁抄襲、仿冒及頂替,且不得違反法令、侵權或妨礙公序良俗。若經主辦單位認定違反著作權法等法令規定,或發生權利人主張侵權、第三人提出檢舉等違法之紛爭者,參賽者應依主辦單位之要求及指定期限內採取補正等措施,主辦單位並有權取消該作品參賽者之參賽資格;得獎者如遭取消資格,應繳回已領之獎狀及比賽獎勵;名次不予遞補。如參賽作品涉有爭議、違法或致生損害於權利人、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參賽者應於每件參賽作品背面粘貼報名表,據實於報名表詳填各項資料,並確實簽署報名表下方「參賽資格及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未滿20歲之未成年參賽者應取得所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及簽章。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行使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展示、轉授權第三人及不限時間、次數、地點及方式使用得獎作品等權利,得獎者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不另支付任何授權金或報酬。
- 入圍作品之JPG電子檔應於接獲「入圍通知」後5日內繳交予中華攝影雜誌社以供審核。數位檔案應具備1,200萬畫素以上(
5M B以上)之品質。如參賽者無法於期限內繳交檔案,主辦單位得取消入圍資格。 - 優選獎及以上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得獎者所得之比賽獎勵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本國人士10%,外籍人士20%)及健保補充保費,稅額未達新臺幣2,000元者得免扣繳。
- 凡參加比賽,視為接受並同意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經主辦單位認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如遭取消資格,應繳回已領取之獎狀及比賽獎勵;名次不予遞補。
-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 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 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簡章以比賽專網之公告為準。
16、簡章下載:「2018華泰名品城之美國際攝影比賽專網」
www.chphoto.com.tw/gloriaoutlets2018.htm
17、洽詢方式:華泰名品城03-2738612簡小姐; 中華攝影雜誌社02-23812378陳小姐
2018華泰名品城之美國際攝影比賽 報名表 | |||||
作品名稱 | 拍攝時間 | 年月日時 | |||
拍攝地點 | |||||
姓 名 | 性別 | □ 男□ 女 | |||
通訊地址 | |||||
聯絡電話 | (日) | (夜) | (手機) | ||
電子信箱 | @ | ||||
參賽資格及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擔保參賽作品確係本人之創作,且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權利,亦未違反簡章及法令之規定。如因本人違反簡章及/或法令之規定,或可能滋生任何糾紛、爭議而遭主辦單位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本人概無異議。 參賽作品如獲得華泰名品城之美國際攝影比賽之獎項,本人同意將該影像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主張著作人格權,特此聲明。 立同意書人簽章:中 華 民 國年月日 (法定代理人簽章: ) *未滿20歲者應得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 個資法聲明 主辦及協辦單位取得您的個人資料,目的在於舉辦攝影比賽,進行攝影作品甄選,並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蒐集、處理及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向主辦單位申請就您提供的資料,請求(1)查詢或閱覽、(2)製給複製本、(3)補充或更正、(4)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5)刪除。惟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保有准駁該申請之權。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主辦單位您的個人資料,惟若不提供、提供後請求刪除或停止處理利用而經主辦單位核准,將影響您的參賽及得獎資格。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您的權益減損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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