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 影像比賽
  • 影像比賽/第十一屆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 競賽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400000, 總獎金: TWD $2150000
  • 投稿截止: 2017-12-08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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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做為一個重要的文化平台,希冀引薦來自國際、亞洲、華人的優秀紀錄片,透過放映、交流與討論,推動紀錄片的發展。


壹、舉辦目的

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做為一個重要的文化平台,希冀引薦來自國際、亞洲、華人的優秀紀錄片,透過放映、交流與討論,推動紀錄片的發展。

貳、影展日期

第十一屆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將於2018年5月4日(週五)至5月13日(週日)舉辦。

參、報名資格

一、影片須為2015年12月1日後(含)完成之作品。

二、報名影片須為*台灣首映(台灣作品不在此限)。

三、歡迎多元形式美學紀錄片參加,凡製作方/創作者認定該作品為紀錄片者皆可報名。

肆、報名須知

一、 收件截止時間為台灣時間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止,報名系統將於晚間23:59關閉,逾時不候,請儘早報名並寄送資料,以免影響參賽權益。

二、 免報名費。

三、 報名者須填寫線上報名表,請於報名時選擇試看片提供方式,本影展可接受(1)下載連結(2)郵寄DVD。

四、 選擇提供下載連結者,檔案格式限為MP4,請以英文片名作為檔案名稱,並確認影片連結密碼在入圍結果公布前保持為有效連結,切勿更改連結路徑,以免影響甄選作業。

五、 選擇提供試看DVD者,需準備二份DVD,寄至主辦單位指定收件地址,並標明「原文或英文片名」、「片長」及「報名序號」(線上報名完成後會獲得序號),切勿黏貼貼紙或標籤影響光碟讀取,損害您的參賽權益。主辦單位收到試看影片後,才視為報名成功。

六、 非華語或非英語發音之試看影片必須有英文字幕。

七、 所有報名影片相關資料將由影展存檔,僅供內部及學術研究之用,未經授權不做任何形式公開放映。

八、 報名者須自付寄件郵資,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九、 報名者須保證擁有該作品參加競賽與展映之權利。若因參加本影展而侵犯他人權利,報名者須負全責,與主辦單位無涉。

十、 報名者須保證報名資料正確無誤。

十一、凡報名者,視同同意本簡章規定。

十二、若有違反本簡章之規定,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

十三、本簡章如有未竟事宜,主辦單位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

伍、競賽獎項

一、 國際競賽

不限影片形式與長度,全球符合報名資格之作品皆可參加。

(一) 首獎一名,頒予獎金新台幣40萬元與獎座一式。

(二) 優等獎一名,頒予獎金新台幣18萬元與獎座一式。

二、 亞洲視野競賽

鼓勵具有獨特觀點之亞洲紀錄片。以亞洲為題材或由亞洲導演拍攝之作品,不限影片格式與長度,凡符合報名資格者皆可參加。

(亞洲定義請見此處,亞塞拜然、喬治亞、哈薩克、土耳其等橫跨歐亞國家從寬認定。)

(一) 首獎一名,頒予獎金新台幣40萬元與獎座一式。

(二) 優等獎一名,頒予獎金新台幣18萬元與獎座一式。

(三) 評審團特別獎一名,頒予獎金新台幣4萬5千元與獎座一式。

◆ 單一影片不得同時報名「國際競賽」及「亞洲視野競賽」項目,請於填寫線上報名表時擇一參加。

三、台灣競賽

台灣創作者(持有台灣身份證或居留證者)拍攝之作品,不限影片格式與長度,即符合報名資格,請於填寫線上報名表時勾選參加。

(一) 首獎一名,頒予獎金新台幣30萬元與獎座一式。

(二) 優等獎一名,頒予獎金新台幣15萬元與獎座一式。

四、特別獎項

(一) 華人紀錄片獎

此獎為鼓勵華人紀錄片發展。凡入選本屆影展觀摩或競賽單元,以華語發音、華人題材或於華人地區拍攝之作品,符合報名資格者,將由初選小組與主辦單位共同推選角逐名單。

1. 首獎一名,頒予獎金新台幣30萬元與獎座一式。

2. 評審團特別獎一名,頒予新台幣15萬元與獎座一式。

(二) 青少年評審團獎一名:由青少年組成評審團選出得獎作品,頒發獎金新台幣4萬5千元與獎狀一紙。

(三) 觀眾票選獎一名:由觀眾票選結果產生,頒發獎狀一紙。

陸、評選方式

一、初選

聘請專業人士組成初選小組,從所有報名影片中選出競賽單元入圍作品,名單將於20182月公布於影展官方網站

二、決選

聘請國內外專業人士擔任評審,於影展期間進行閱片及評選。評選結果以評審團之結論為最終依歸,於影展頒獎典禮公布。

柒、入圍及得獎影片義務與須知

一、 國際競賽、亞洲視野競賽及台灣競賽之入圍影片,將由主辦單位贈予入圍證書,邀請該影片導演或製片共一名出席影展,並提供必要住宿及限額來回機票(細則另行通知)。

二、 本影展僅負擔放映拷貝離開台灣至指定地點之單程運費。

三、 主辦單位得因映演需求製作入圍影片之中文或英文字幕版拷貝並留存,非影展期間未經授權不做任何形式公開放映。

四、 入圍影片須於影展期間無償提供影展單位放映,最多4次。

五、 得獎影片將於影展期間加映1次。

六、 得獎影片須免費授權主辦單位於影展結束後,兩年內共計10次推廣放映。

七、 入圍影片須授權影展使用影片資料及片段作為宣傳用途。

八、 入圍台灣影片之報名素材(文字、照片),得收錄於Taiwan Docs紀錄片資料庫與年度目錄手冊,相關資料僅為推廣紀錄片非營利使用。

九、 報名作品一旦入圍(以官網公告為準),即有義務全程參與本屆影展,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賽。

十、 凡本國得獎者,依法須代扣10%所得稅金;外國得獎者,依法須代扣20%所得稅金,美元依當時匯率計算給付。

捌、入圍影片需求素材

一、 入圍影片之正式放映拷貝,請於2018年3月15日前寄達主辦單位指定地址,非英語發音影片必須有英文字幕,可接受之主要放映格式為DCP、藍光、HD規格檔案 (MOV/AVI)。。

二、 影片預告片:格式以MOV檔(1920x1080)為主,須附中文或英文字幕,作為影展宣傳使用。

三、 劇照:至少3張(畫素300 dpi或檔案1MB以上)。

四、 中文、英文或原文對白本。

五、 若影片入圍,影展單位會請您儘速提供宣傳與放映相關額外資料,亦歡迎提供其他文宣品及素材,如明信片、海報等。

玖、資料寄送

收件地址暨聯絡方式如下

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 節目組 收
地址:10051台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72樓之7
電話:+886-2-2395-6556
傳真:+886-2-2395-6336
電子郵件:tidf.entry@mail.tfi.org.tw
官方網站:www.tidf.org.tw

第十一屆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__競賽比賽
投稿截止
2017-12-08 23:59
總獎金
TWD $2150000
最高獎金
TWD $400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7-08-02 10:48:00至2017-12-08 23:59: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3-15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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