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 影像比賽
  • 影像比賽/2017「發現臺灣老店」微電影比賽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30000, 總獎金: TWD $101000
  • 投稿截止: 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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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吸引社會大眾及年輕學子,發現台灣經營傳承逾一甲子以上的老店,並肯定其善用獨特的傳統價值、永續經營的理念、著實老店經營者的智慧、發揮老店核心價值並加以創新。故經濟部商業司及本會特舉辦「發現臺灣老店」微電影行銷推廣比賽,同時發現老店之美。


一、參賽資格

(一)作品呈現的語言不限(如台語、客語或英語需加上中文字幕)。

(二)微電影影片時間為3-5分鐘為限。

(三)限國內外未發表過之原創作品,同件作品不得重複參賽。

(四)參賽者可為一人或一組團隊,一組至多5人為限。

(五)參賽者(團隊)須從「百年暨一甲子老店聯誼會」旗下會員店家同意參與微電影拍攝(請參見第柒點「同意參與拍攝店家」),執行「發現臺灣老店」微電影行銷推廣比賽之拍攝。

二、活動期程

活動期程

時程

活動報名

106/08/15-106/09/30

資格審

106/10/01-106/10/06

複審

10月中旬

網路投票

106/10/09-106/10/31

決審

11月上旬

頒獎典禮

11月下旬

三、報名流程

(一)填寫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請至「百年暨一甲子老店聯誼會」網站http://www.100club.com.tw/最新消息下載),請於2017年9月30日前報名完畢,並於當天(郵戳為憑)將紙本報名表、授權同意書、個人意見同意書及參賽作品光碟以掛號郵件寄至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10656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6樓-「百年暨一甲子老店聯誼會」收。)

(二)影片檔案儲存於光碟,並註明:標題為【2017「發現臺灣老店」-作品名稱-團隊名稱】(例如:2017發現臺灣老店/百年老店,風華再現/老店隊),並與該作品參賽表所填資料相符。

(三)如欲瞭解本活動相關內容與流程,公告於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百年暨一甲子老店聯誼會」之網站。

四、作品規格

(一)影片長度為3-5分鐘,以手機、相機、平板電腦、攝影機等器材所拍攝,凡符合徵件規格之作品均可參賽。

(二)影片拍攝店家須為「百年暨一甲子老店聯誼會」旗下之會員店家(請參見第柒點「同意參與拍攝店家」),且拍攝內容須符合活動主題,於片中詮釋台灣老店品牌的轉型與發展並進行推廣與行銷。同時,於片尾嵌入指導單位、主辦單位、承辦單位。

(三)影片解析度至少為1920x1080以上,以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為主(如mp4、avi、mov、mpeg等),並提供影片截圖3-5張,作為主辦單位活動推廣、宣傳用。

(四)參賽影片之對白或旁白,需加上中文字幕,必要時需在字幕或旁白加入英譯。

(五)影片中不得出現參賽者及製作團隊之姓名及資料。

(六)作品中出現之影像、音樂、素材與聲音等皆須為參賽者(團隊)原創或取得授權,均不得違反著作權。如有違反者將由參賽者(團隊)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責其法律責任,並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五、評審辦法與原則

(一)資格審查:

為避免參賽影片涉及色情、暴力等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內容,或違反醫療相關法令,參賽影片成功上傳後,主辦單位有權針對影片內容是否符合本次徵選主題及參賽注意事項等先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之影片始得入圍進入評選階段。

(二)初審(70%):

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專業人士數名組成評審團評選,以主題適切度(20%)、作品主題掌握程度(20%)、劇情張力與表現(20%)、創意設計(20%)、影片攝製技巧(20%)為評選標準。另外,影片長度過短或過長皆會斟酌扣分,擇優挑選14件作品進入複審。

(三)複審(20%):

進行網路公開票選作業,網路票選占總評選的分數20%,以臉書粉絲團「按讚次數」計算,以其他表情符號不予採計,投票期限為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

(四)決審(10%):

決審分數計算方式為初審70%及網路票選20%,再加上決審10%等分數,依序選出前7名得獎作品,實際得獎名額將由評審團於評選時,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

2017「發現臺灣老店」微電影比賽比賽
投稿截止
2017-09-30
總獎金
TWD $101000
最高獎金
TWD $30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7-08-15 08:00:00至2017-09-30 00:00: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7-11-17 17:30:00
主辦單位
百年暨一甲子老店聯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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