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 設計比賽
  • 設計比賽/106 年宣導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兒童繪畫比賽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3000, 總獎金: TWD $35000
  • 投稿截止: 2017-10-13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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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廣居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下簡稱住警器),即早偵知火災發生、爭取 火災應變及逃生時間,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特舉辦本項比賽。


主、協辦單位:

本部消防署主辦、教育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及教育局(處) 協辦。

徵集對象:

全國公私立國小學生。 五、題材:以居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為主題自由發揮,並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 局提供素材或參考本部消防署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專屬網頁相關資料繪製(網址http://fp.nfa.gov.tw/homefire/)。

組別:

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及國小高年級組。

作品規格:

作品規格一律以八開(39cm X 27cm)規格之圖畫紙作畫,繪畫表現形式可 以水彩、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及漫畫等各式繪畫材料表現,並得輔以文字說明, 但請勿使用電腦合成方式作畫且於圖畫正面禁止留有可供辨識身分之文字或圖樣,不需裱框,每件作品作者以一人為限,每人限參賽乙幅作品。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106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為原則,送(寄)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 防局收件,初選後於 106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前送本部消防署彙整。

比賽方式:參賽者自備八開圖畫紙作畫,於畫紙背後右下角貼上報名表(如附件 1)後,於 徵件期限內送(寄)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收,請於信封處註明「106 年宣導裝 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兒童繪畫比賽」字樣。

評分規定: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成立 3 人以上評選委員會,依下列標準進行評分:

(一) 專題性:針對住警器主題認知、實際用途及警示效果為主,占 30%。

(二) 創意性:特殊或新穎見解或題材等,占 25%。

(三) 教育性:具有強化及提昇認知,達到產生安裝意願效果,占 25%。

(四) 技巧表現:架構布局、色彩運用及吸睛程度,占 20%。

配合事項:

(一) 教育部:協助轉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配合推動辦理。

(二) 教育局(處):協助轉發所轄各公(私)立國小,配合辦理。

獎勵規則:

(一)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評選(各縣市初選員額如附件 2)送本部消防署,透 過網路平台人氣調查人氣最高之前 100 份作品,經本部消防署評審委員會自作品 中選出特優 5 名、優等 10 名及佳作 85 名。

(二)特優(共計 5 名:國小低年級組 1 名、國小中年級組 2 名及國小高年級組 2 名): 頒發獎金新臺幣 3,000 元、獎狀 1 幀及紀念品 1 份。

(三)優等(共計 10 名:國小低年級組 2 名、國小中年級組 4 名及國小高年級組 4 名): 頒發獎金新臺幣 2,000 元、獎狀 1 幀及紀念品 1 份。

(四)佳作(共計 85 名:國小低年級組 17 名、國小中年級組 34 名及國小高年級組 34 名):頒發獎狀 1 幀及紀念品 1 份。

結果公布:106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公布於本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並於結果公布 後,個別以電話通知特優、優選、佳作得獎者。

領獎方式:得獎者將受邀參加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克出席者將以郵寄 方式寄送。

行政獎勵:

(一)地方消防局部分: 1. 所提報之參賽學童獲得特優 1 名或優等 2 名以上之本案承辦科(課)長嘉獎 2 次、 業務承辦人嘉獎 2 次。 2. 所提報之參賽學童獲得佳作 3 名以上之本案承辦科(課)長嘉獎 1 次、業務承辦 人嘉獎 2 次。 3. 承辦本案之承辦科(課)長嘉獎 1 次、業務承辦人嘉獎 1 次。

(二)地方教育局(處)部分:

1. 參賽學童獲得特優或優等以上之指導老師嘉獎 2 次。

2. 參賽學童獲得佳作之指導老師嘉獎 1 次。 3. 承辦本案之承辦科(課)長嘉獎 1 次、業務承辦人嘉獎 1 次。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請詳填報名表,並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後一併寄送,以利評選作業。

(二)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均不退還,本部消防署對於參選作品均有展覽、攝影、 印刷、出版、宣傳、重製等權利,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絕無異議。

(三)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選,如有違反著作權法應自負法律責任。

(四)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 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

(五)所有得獎者,於領獎時需出示得獎者之戶口名簿、健保卡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 件以供核對。得獎者之獎項獎值金額超過 1,000 元(含)以上者將依稅法規定列入申 報扣繳。

(六)入選作品透過網路平台人氣調查人氣最高之前 100 份階段,如第 100 名有同分者, 則全數增額錄,取送評選委員會,並視實際情況增加佳作名次。倘未達 100 名, 則全數交由評選委員會評選。

(七)參賽員額比例請以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為 1:2:2 為原則。

(八)本案獲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消防局提報參加本部消防署網路平台人氣調查作 品,贈與參加證明 1 幀,以資鼓勵。

106_年宣導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兒童繪畫比賽比賽
投稿截止
2017-10-13 11:30
總獎金
TWD $35000
最高獎金
TWD $3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7-07-18 11:30:00至2017-10-13 11:30: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7-12-22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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