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 影像比賽
  • 影像比賽/桃園百景攝影比賽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60000, 總獎金: TWD $84000
  • 投稿截止: 2017-09-0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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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宗旨

為記錄桃園人文及自然景觀風貌,發掘13區地域特色,並為2017桃園地景藝術節及桃園機場捷運留下歷史影像,邀請各界愛好攝影人士踴躍參加攝影比賽,為桃園留下動人的瞬間。


競賽主題

人文行旅、自然生態、桃園地景藝術節、桃園機場捷運(各主題皆須於桃園市內所拍攝)

評審標準

主題契合性30%、意境30%、技巧20%、創意20%

報名費用

無須報名費用

參賽資格

不限,惟未滿 20歲參賽者,應取得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參賽。

收件期間

2017年6月8日起至9月8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參賽者於收件期間至2017桃園百景攝影比賽官方網站報名及上傳作品電子檔後,於官方網站下載並以A4紙張單面列印「報名表(WORD檔PDF檔」)」(須妥善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角)、「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及「 著作權授權書」,連同實體作品1式掛號郵寄至「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103號2樓,2017桃園百景攝影比賽報名小組收」,信封註明「2017桃園百景攝影比賽」。經報名小組審核作品及資料後,以E-mail回覆參賽者是否報名成功。

聯絡方式

2017typhoto@gmail.com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103號2樓

(03)3314188分機3003、3006,張小姐

比賽簡章

點我下載

參賽須知

  • 上傳之作品電子檔檔案大小須在5MB以上20MB以下,JPG或JPEG格式,並至少1,000個像素寬(水平照片)或1,000個像素高(垂直照片),解析度達600dpi。
  • 繳交之實體作品輸出規格為長邊12英吋(短邊不限)之彩色或黑白相紙,作品不得裝裱、留邊、附加內文、浮水印及署名,以及其他與創作者有關的符號或文字。不收連作。
  • 參加「人文行旅」及「自然生態」類別作品拍攝日期須在2年內(2015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8日止),「桃園地景藝術節」及「桃園機場捷運」類別拍攝日期須為2017年當年。
  • 每位參賽者限投稿3張作品(不限主題類別),獎項以不重複為原則,惟每人限得1項獎項;若於不同組別獲得獎項,將以評審分數最高之作品為得獎作品,其他主題之獎項將由分數次高之其他參賽者作品遞補。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為求貼近真實場景,後製僅接受少量調整基本參數,例:銳利度、亮度、對比、飽和度及色彩校正,適度裁切亦可接受,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是否符合資格有全權判讀之權利。
  • 攝影作品限未公開發表之作品(公開發表之定義:除家人及朋友外,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違者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 參賽者需同意無償提供主辦單位報名資料於本次及本比賽相關活動。
  • 參賽者之得獎作品同意授權予桃園市政府全部著作財產權,桃園市政府有無限期、次數、各類型態媒體宣傳、展覽、專書等印製權及任何形式之衍生使用,不再另予通知或致酬原作者。
  • 攝影作品須全為參賽者本人之獨自創作,在參賽之同時,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人格權、隱私/公開權、以及智慧財產權,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
  • 獲獎人須於主辦單位通知得獎後7日內繳交作品RAW檔,若無法於限期內提供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 凡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肖像權」,參賽者應謹慎衡酌,取得作品中人物「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寄送至本比賽報名小組。被攝者若為未成年(20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
  • 在未違反任何法令的情況下,參賽照片內可以包含雕塑、雕像、繪畫,或其他種類之藝術作品;涉及此類主題之參賽者必須提供藝術品原作者授權文件,寄送至本比賽報名小組。在參賽相片涉及他人作品的情況下,該他人作品必須視為周遭環境中的物件之一進行拍攝,不得以全畫面特寫的方式呈現。
  • 參賽作品不得含有任何具猥褻性、挑釁性、毀謗性、情色性,或其他任何引人厭惡或不合宜之內容,主辦單位得自行判斷並排除該作品之參賽資格。

獎項名次

主題類別首獎二獎三獎優選佳作
人文行旅1名1名1名5名若干名
自然生態1名1名1名5名若干名
桃園地景藝術節1名1名1名5名若干名
桃園機場捷運1名1名1名5名若干名

首獎:獎金60,000元及獎狀乙紙

二獎:獎金15,000元及獎狀乙紙

三獎:獎金6,000元及獎狀乙紙

優選:獎金3,000元及獎狀乙紙

佳作:獎品乙式及獎狀乙紙

附則

  • 主辦單位保留一切檢驗原始作品/來源素材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的權利。
  • 得獎資格不得移轉,轉讓或更換其他獎項。除法律禁止者外,如獎項(或部分獎項)無法提供,主辦單位保留自行決定以具有相同價值及/或規格之替代獎項更換原獎項(或部分獎項)之權利。
  •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實際需求酌增獎項名額,如評定成績未達水準時,錄取名額得從缺或減之,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 獲獎人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各類扣稅準則可參照「全國法規資料庫-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所述。
  • 本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之事宜。所有獎品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非主辦單位過失造成之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參賽者自參賽之時即代表同意遵守本比賽辦法相關規定,若有不符合比賽辦法者,視同放棄參賽及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保留解釋、修改及補充本參賽辦法、細則及獎項說明內容之權利。
桃園百景攝影比賽比賽
投稿截止
2017-09-08 15:21
總獎金
TWD $84000
最高獎金
TWD $60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7-06-13 15:21:00至2017-09-08 15:21: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7-09-30 1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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