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 影像比賽,寫作比賽
  • 影像比賽/「臺北漫遊,我的青旅行」遊記徵件競賽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10000, 總獎金: TWD $68000
  • 投稿截止: 2017-11-1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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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怎麼玩才好玩?吃什麼才好吃?青發處2017特別企劃-「台北漫遊,我的青旅行」遊記徵件競賽,就是要你大聲說台北就該這麼玩!9/18-11/17只要發布台北一日遊記,就有機會獲得10,000元禮券和KLOOK台灣獨特體驗!同時,為讓你排出完美行程、分享精采遊記,特開辦4梯免費課程。快來參加吧!!


  1. 參加條件:
    • 限定 12-30 歲青年朋友(不限國籍/縣市)
    • 使用旅行酒吧「行程式遊記(超連結)」建立自己的「台北一日遊記」(行程中至少包含台北市內的1個景點和1個美食地點)
    • 遊記簡介需填上文字「台北漫遊 我的青旅行」、每個停留地點照片至少「1」張,文字說明至少「30」字,照片皆須為自行拍攝及上傳
  2. 評選標準:
    • 內容豐富度50%
    • 行程流暢度30%
    • 創意私房度20%
  3. 活動獎項:
    • 人氣獎:1 名/經網友「FB 轉分享」最多的遊記;獎項為KLOOK 台灣體驗行程任選 3 項(單價價值NT$2,000元以下)、禮券10,000 元及獎狀乙紙。
    • 優選獎:5 名/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評選優選者;獎項為KLOOK 台灣體驗行程任選 1 項(單價價值NT$1,000元以下)、禮券5,000元及獎狀乙紙。
    • 參加獎:20 名/每周主辦單位自參加競賽者採電腦隨機抽出2 名;獎項:KLOOK台北101觀景台門票一張。
    • 分享獎:20 名/每周主辦單位自參加 FB轉分享的用戶採電腦隨機抽出2 名;獎項:禮券500 元。
    • 主辦單位將於2017年12月16日舉辦頒獎典禮,並於2017年12月9日~2018年2月28日舉辦台北遊記成果展,敬請撥空參加。
  4. 免費主題課程:
    日期 課程 講師
    09/23(六) 海內外旅遊大不同 RTM執行長 鄭佑軒
    09/24(日) 用攝影紀錄旅途 旅行酒吧X許傑
    10/14(六) 一個人去旅行 旅行酒吧X開朗少女
    10/15(日) 創意遊程新體驗 旅行酒吧X KLOOK
  5. 活動注意事項:
    • 本活動是由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http://www.tcyd.gov.taipei/) 委請旅行酒吧代為製作,如有任何問題請洽主辦單位連絡窗口:(02)2351-4078 轉1725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推廣教育課 謝小姐。
    • 活動將於2017年9月18日開始,2017年11月17日結束,活動期間由網友自主分享與投票,將於2017年11月30日公布得獎名單。
    • 本活動僅限12-30青年朋友參與,主辦單位就活動參加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並於受獎時查驗證件,若經審查如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敬請見諒。
    • 本活動須輸入帳號密碼或FB登入旅行酒吧會員,始得參與遊記撰寫,每人(每個帳號)最多可規劃3個行程式遊記,若發表超過3篇遊記則將以最新之3篇視作參賽作品,遊記內容將於本活動之相關行銷宣傳使用,違反規定者將取消其參加資格亦不另行通知。
    • 遊記內容必須包含【1 行程限定於台北市內】、【2 行程天數限 1日 】、【3 行程中至少包含台北市內的1個景點和1個美食地點】、【4 遊記簡介需填上文字「台北漫遊 我的青旅行」】、【5 每個停留地點照片至少 1 張,文字說明至少 30 字】、【6 照片皆須為自行拍攝及上傳】,始獲得參賽資格。
    • 參加本活動者同意遵守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相關規定,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取消參加本活動資格。
    • 本活動為公開良性競賽性質。參賽文章內容須為原創,禁止有抄襲、不實、違法或其他侵害他人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肖像權等權利)之情形,凡涉上述情形者,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並經證實者,主辦單位有權得不經通知參賽者立即刪除照片以及文案,並取消活動抽獎資格,參加本活動者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權利。因參賽者之違法行為或侵權行為對本活動主辦單位所生之損害,概由參賽者負擔損害賠償之責。
    • 參賽文章內容不得涉有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之內容,若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刪除徵文內容,並取消參加本活動資格。
    • 主辦單位絕不會在任何情況下,透過E-MAIL或任何方式詢問帳號、密碼等相關問題。僅因本活動蒐集、處理、利用參加人之個人資料。參加本活動者依法得向主辦單位請求查詢、複製、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其個人資料。參加人得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但可能將因其提供資料不完整,即視為放棄參加或得獎資格。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本活動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本活動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若有惡意以任何不當程式進行大量資料發送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加本活動資格及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品或等值獎品金額。
    • 主辦單位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http://www.tcyd.gov.taipei/) 有權對得獎作品進行修改、要求修改、使用、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類型媒體宣傳之權利,並願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承辦單位,且參賽作品一律不與退件。
    • 本活動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或有任何變更或修改,則依活動網站公告為主,不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並保有最終釋義權。
  6. 獎項注意事項:
    • 主辦單位得視實際參賽作品數及狀況增減獎項額度,倘參賽作品未達審核標準上述獎項得以從缺,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變更活動時間、獎項公佈時間、獎項內容及核准兌換與否之權力。
    • 人氣獎、優選獎、參加獎獲獎之KLOOK客路體驗商品,其商品使用期限皆為得獎公告後即期開票後6個月內需預訂完成,逾期無效,遺失亦不另行補發,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人氣獎、優選獎獲獎獎項將於12月16日頒獎現場頒發,受獎人須完成身分查核並填妥著作權授權書、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與領據後始得領獎。本活動頒發禮品請妥善保管,並於使用期限內完成使用,遺失亦不另行補發。
    • 參加獎與分享獎將周周抽出各2名幸運者,分別於於9月25日、10月2日、10月9日、10月16日、10月23日、10月30日、11月6日、11月13日、11月20日公告在活動網頁,請獲獎者得知獲獎訊息3日內回傳資料至tfycactivity@gmail.com,逾期將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 凡活動得獎者,將會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得獎者並寄發得獎通知信,請依得獎通知內容並於指定時間前回覆個人基本資料進行得獎資格審核,若經主辦單位審核後確認資格無誤,即進行得獎公告。
    • 得獎者應確實填寫個人資料,如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導致無法通知中獎時,視同自願放棄領獎資格,獎項不另行補發。請於送出個人基本資料前,務必確認您的資料正確無誤。
    • 參加本活動者應保證所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取消參加本活動資格及得獎資格。若有致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受有損害,亦由參加本活動者負擔賠償責任。
    • 本活動之獎品,得獎者不得要求變更獎項、兌換現金、出售,但可轉讓他人使用,獎項亦不得開立發票。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須提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以為報稅之用,為中華民國國籍者,單筆獎項價值扣繳稅額超過新臺幣2,000 元以上,將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得獎人需申報個人所得;得獎人為非中華民國國籍者,不論獎項價值多寡皆需自付20%所得稅便得領獎。如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捐,及喪失領獎資格。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參加本活動而支付任何稅捐皆為獲獎人之義務,概與本活動單位無關。
    •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或洽主辦單位連絡窗口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網站 推廣教育課 謝小姐 (02)2351-4078 轉1725 。
「臺北漫遊,我的青旅行」遊記徵件競賽比賽
投稿截止
2017-11-17 23:59
總獎金
TWD $68000
最高獎金
TWD $10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7-09-18 00:00:00至2017-11-17 23:59: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7-11-30 14:00:00
主辦單位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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