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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影像比賽/2017第三屆粵港澳台微影視作品文化交流週-微影視作品徵件(台灣) 總獎金新台幣253萬元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276000, 總獎金: TWD $2530000
  • 投稿截止: 2017-07-31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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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微電影創作協會於去年徵集台灣作品首度參加2016年第二屆粵港澳台微影視作品文化交流周即表現優異大放異彩,共計獲得11獎項(包含最佳作品全場最大獎)及超過大會總獎金(約新台幣256萬元)三分之一之創作扶持資金。今年本會期盼能更加擴大兩岸作品交流與提升兩岸微電影產業之發展能量,再創高峰。


Facebook 2017第三屆粵港澳台微影視作品文化交流週-微影視作品徵件(台灣)

2017第三届粵港澳台微影視作品文化交流周宣傳片

為深化廣東地區與港澳台地區之間的文化交流與合作,共同探索互聯網環境下文化產業發展的新路徑與新方向,鼓勵和推動以互聯網為載體、以粵港澳台文化為核心內容的微影視作品的創作繁榮,計畫於2017年9月在廣東省惠州市聯合舉辦以“光影聚惠情滿神州”為主題的“第三屆粵港澳台微影視作品文化交流周”活動,為粵港澳台地區甚至更大地域範圍內廣大的微影視愛好者、創作團隊搭建作品交流、評優和展映展播的平台。

台灣微電影創作協會自2014年創會以來,秉持推動台灣微電影發展及人才交流與培育之立會宗旨,去年徵集台灣作品首度參加2016年第二屆粵港澳台微影視作品文化交流周即表現優異大放異彩,除了榮獲專業組最佳作品(全場最大獎)、最佳攝影作品外,更囊括校園組一等獎、二等獎及七個優秀作品獎,台灣作品共獲得11獎項及超過大會總獎金(約新台幣260萬元)三分之一之創作扶持資金。今年本會期盼能更加擴大兩岸作品交流與提升兩岸微電影產業之發展能量。

粵港澳台微影視作品文化交流週是廣東唯一由政府主辦、跨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的微影視專業交流活動,是惠州重點打造的影視文化交流合作新品牌。活動突出體現文化交流的人文主題,期望以大家廣泛認同的新型文化形態為載體,在粵港澳台之間加強文化交流,促進文化瞭解,推動文化合作,鞏固文化認同,實現文化互信,鼓勵引導微電影、微紀錄片、微動漫等新媒體微影視作品的創作繁榮。活動將充分尊重微影視創作的技術創新與創作領域衍生擴張的現狀,尊重不同地域作者的創作習慣與受眾的欣賞習慣,以專業的精神、包容的心態、求實的作風、追求效益的手法打造一個作者期待、觀眾喜愛的文化活動品牌。

為加強兩岸微電影文化交流與合作,鼓勵推動微電影(含微動漫)、微紀錄片等微影視作品的創作繁榮,共同探索互聯網環境下文化產業發展的新方向,讓兩岸四地青年人積極參與微電影的創作生產,讓優秀網路視聽作品持續湧現。為更好地推進網路文藝精品戰略,傳播真善美,傳承中華傳統文化,展現更多新時代精神的文化精品,更好地激發兩岸微電影行業的發展活力。今此次活動將以“光影聚惠、情滿神州”為主題的活動呈現,盼望各界能踴躍參與。

一、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協辦單位、支援單位

大陸主辦單位: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廣東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

指導單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路視聽節目管理司

承辦單位:中共惠州市委宣傳部、惠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惠州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局、惠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共青團惠州市委員會。

協辦單位:惠州廣播電視傳媒集團、惠州報業傳媒集團、世界華語微影視聯盟、台灣微電影創作協會、台灣動漫創作協會、香港微電影學會、澳門新媒體聯盟、廣東微電影聯盟。

二、活動時程

(一)微電影作品徵集階段:2017年6月15日(四)-7月31日(一)

(二)評選階段:2017年8月初評、9月複評、終評

(三)公佈時間:2017年9月24日

三、報名條件 (一)作品導演或創作團隊成員之一是粵港澳台地區常住居民; (二)作品出品單位是在粵港澳台地區合法註冊的企業或社團(組織); (三)作品表現粵港澳台地區的歷史文化、社會生活或自然環境等方面的情況。 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中任一條件、版權獨立合法、未參加過往屆“粵港澳台微影視作品文化交流周”作品徵評活動的微電影、微紀錄片,其創作團隊包括個人、組織、社團或企業均可報名。本協會負責承辦協助收集台灣優秀參賽作品。

四、作品內容及規格

(一)作品類型:微電影(包括微動漫)、微紀錄片

(二)內容要求:作品題材、表現形式不限,鼓勵自由創意;內容健康完整,不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三)時間長度:作品時長控制在5-30分鐘。

(四)技術參數:作品必須為MPEG、AVI、MOV、MP4格式,解析度不低
於720X 576,可滿足網路、電視或數位影院的播出要求。

五、活動評選方法

本屆微影視交流周期間主辦單位將邀請影視文化界學者、專家、導演、製作人等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對經初審後入圍的社會單元和院校單元作品分別進行複評、複審,根據作品內容、主題、創意、技術手段及整體效果等因素,分單元評選出最佳編劇作品、最佳創意作品、最佳攝影作品、最佳剪輯作品、最佳導演作品、最佳音效作品、最佳作品七個單項獎以及評委特別獎作品、最佳人氣獎和優秀作品若干,所有獲獎作品都將獲得主辦單位給予數額約5千至6萬元人民幣不等之創作扶持資金(以主辦單位最後公告為準)。所有獲獎作品及部分優秀作品導演或相關創作人員將被邀請參加“第三屆粵港澳台微影視作品文化交流周”活動;部分優秀作品將由主辦單位推介在文化交流周的協作視頻網站、網路電視頻道等展播,同時,可以由主辦單位向相關影視機構推薦獲得進一步商業開發的資格;優秀創作人員還能獲得有關影視機構優先扶持拍片的機會。

六、參賽作品繳交注意事項

本屆微影周徵集作品根據創作團隊的差異分為二個單元,其中社會單元主要面向專業影視創作團隊;院校單元主要面向導演、編劇、攝影等作品主創人員是粵港澳台在校學生的創作團隊。不同單元作品參評除需完整如實填寫並提交報名表及作品參評承諾書外,為方便活動主辦單位評優表彰,

請在報名時一併提交如下資料:

1. 參評作品海報或劇照2張,導演或創作團隊照片1張(電子版、JPG格式、600dpi、500k以上);

2. 1分鐘預告片及1分鐘拍攝花絮;

3. 劇本、腳本、創作人員名單、創作意圖、出品單位等盡可能多的作品資訊材料;屬院校單元的參評作品,請提供主創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

4. 報名表電子檔、作品、海報和預告片、拍攝花絮可以燒錄兩張資料光碟(勿燒錄成DVD機播放用光碟)上,也可以郵寄兩份小容量隨身碟。為便於評審,每件作品請各寄兩份(不再回寄)。

七、作品版權

(一)本屆微影周主辦單位提供入圍作品版權保護認證。

(二)參評者對提交的參評作品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同時享有作品獨立、完整的版權,因版權問題引起的糾紛,主辦單位與本會概不負責。

(三)為便於第三屆粵港澳台微影視作品文化交流周的宣傳推廣,主辦單位與本會將在印刷品、宣傳片、電影院、電視頻道、互聯網、公眾場所等使用初評後入圍作品的報名資料、海報及劇照。

(四)為滿足作品推廣和創作交流的需要,主辦單位與本會將對入圍作品以“第三屆粵港澳台微影視作品文化交流周”名義進行網路、電視、影院、高校及社區等線上線下展播、展映、觀摩活動,使用期自公佈入圍作品名單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五)作品一旦遞交參評即被視為作者認同“第三屆粵港澳台微影視作品文化交流周”各項規程,同意主辦單位與本會不以營利目的使用作品版權,主辦方無須書面或其它方式予以確認。

八、其他

(一) 主辦單位與本會不承擔參賽作品和資料的郵寄費用和保險費用,不承擔報名作品在郵寄過程中的丟失、毀損責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報名資料遺失、錯誤或毀損責任。所有參賽作品資料不予退還,請作者自留備份。

(二)報名參加“第三屆粵港澳台微影視作品文化交流周”微影視作品徵集活動者,即表示接受以上條件與規則。

(三)活動解釋權歸屬於“第三屆粵港澳台微影視作品文化交流周”活動主辦單位與本會。

九、報名及作品提交

參賽者報名者請將報名表電子檔、作品、海報和預告片與拍攝花絮及相關視訊圖文資料燒錄至一式二份光碟或隨身碟連同簽字後的紙本參賽報名表和授權書,請用限時掛號郵寄到:

台灣微電影創作協會 秘書處

聯絡人:專案助理張名鵑 小姐

地址:(70047) 台南市中西區五妃街21號8樓之1

聯絡電話:0971-221851

E-mail tmfca2014@gmail.com

2017第三屆粵港澳台微影視作品文化交流週-微影視作品徵件(台灣)_總獎金新台幣253萬元比賽
投稿截止
2017-07-31 23:59
總獎金
TWD $2530000
最高獎金
TWD $276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7-07-01 12:00:00至2017-07-31 23:59: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7-09-24 17:00:00
主辦單位
台灣微電影創作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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