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 影像比賽,寫作比賽, 商業競賽,其他比賽



  • 影像比賽/『桃園自在遊 由我帶你遊』旅遊攻略人氣獎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5000, 總獎金: TWD $10000

  • 投稿截止: 201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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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時代來臨,有好創意,卻無平台發酵。有好管道,你就是旅遊達人!這次結合百萬粉專平台,將你我所發現桃園之美呈現給大眾,優勝前三名不僅能將文章發部於百萬粉專社群平台,第一名還能以「桃園自在遊大使」身份參加媒體踩線,及價值5000元之東森山林渡假酒店住宿券。歡迎大家相揪來桃園自在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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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遊達人站出來!旅遊攻略人氣獎開跑啦‼️


????你一直都很會規劃行程,還是群體中不可或缺的小導遊嗎?
那這次的比賽絕對不能錯過了~~ !!!
我們舉辦了一場【桃園自在遊 由我帶你遊】的旅遊攻略人氣競賽~邀請旅遊達人們規劃一條桃園好好玩的行程,再由網友們投票選出心中的最佳遊程,而且優勝者的獎勵超級讚喔 !!


????投稿時間:2018/3/8~4/5
????步驟一:寫好攻略
????步驟二:發布在個人社群平台上 ( FB網誌 / 粉絲專頁 or 部落格 )
????步驟三:去ACCUPASS平台報名 (ACCUPASS平台網址
https://goo.gl/L69y34)
????投票時間:2018/4/9~4/30


活動介紹


Ø投稿時間:107年3月8日(四)至107年4月5日(四)


步驟一:寫好攻略


參賽者需要於收件時間內撰寫具有特色和創意的「桃園自在遊 由我帶你遊」的旅遊攻略


步驟二:發布在個人社群平台上 ( FB網誌 / 粉絲專頁 or 部落格 )


步驟三:撰寫內容需加入桃園自在遊平台連結(http://www.funtaoyuan.com.tw),及本計劃臉書粉專聯結(https://www.facebook.com/funtaoyuan2018/)


步驟四:掃此QR CODE或於此網站報名


報名成功後小編將會在桃園自在遊粉絲專頁中發佈部落客文章


步驟五:依照投票時間內,選其票數前三高之參賽者,為此次活動得獎者


Ø投票期間:107年4月9日(一)至107年4月30日(一)止。


優勝獎勵

Ø第一名:


以「桃園自在遊大使」身份可參與旅遊媒體踩線團2場


部落格文章得於百萬粉絲數社群平台露出5則(皆與本計畫相關之文章)


參與旅遊分享記者會


價值5000元之東森山林渡假酒店住宿券


Ø第二名


參與旅遊媒體團1場


部落格文章得於百萬粉絲數社群平台露出2則(皆與本計畫相關之文章)


參與旅遊分享記者會


價值3000元之東森山林渡假酒店住宿券


Ø第三名


部落格文章得於百萬粉絲數社群平台露出1則(皆與本計畫相關之文章)


參與旅遊分享記者會


價值2000元之東森山林渡假酒店住宿券


#桃園自在遊 #旅遊攻略人氣獎競賽 #旅遊達人 #規劃行程 #投票 #比賽




『桃園自在遊_由我帶你遊』旅遊攻略人氣獎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4-05
總獎金

TWD $10000
最高獎金

TWD $5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3-08 00:00:00至2018-04-05 00:00: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5-02 00:00:00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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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 設計比賽,影像比賽, 商業競賽



  • 設計比賽/2018 紅點傳達設計大獎,全球徵件中!比賽

  • 最高獎項: EUR $10000, 總獎金: EUR $10000

  • 投稿截止: 2018-06-1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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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全球的設計師與廣告代理商爭相以新作品參賽,寄望脫穎而出,獲得眾人角逐的設計品質認證-「紅點標誌」。


從品牌識別到包裝設計、商業空間到UI/UX;橫跨視覺平面、空間與數位科技設計等傳達溝通領域,紅點傳達設計大獎邀您一同登上國際設計舞台!





2018_紅點傳達設計大獎,全球徵件中!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6-15 23:59
總獎金

EUR $10000
最高獎金

EUR $10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3-05 00:00:00至2018-06-15 23:59: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10-26 17:24:00
主辦單位

Red Dot Design Award 紅點設計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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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 影像比賽



  • 影像比賽/《Tuddrom小魔鴨 @Instagram攝影比賽》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2000, 總獎金: TWD $3000

  • 投稿截止: 2018-05-1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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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小魔鴨系列耳機:R3,R4,MO5使用者~

只要在 Instagram 分享與小魔鴨的合照,即可參加比賽,首獎可獲得$2,000獎金!


活動時間 即日起~2018/05/15 12:00截止
比賽辦法
 1.追蹤「@uiisii_tw」Instagram帳號
  快速追蹤請按 https://goo.gl/Eic5ia
 2.將本人與小魔鴨的合照上傳至個人IG帳號
  並加入標籤『#UiiSii #告白耳機 #捕捉小魔鴨之美』
 3.截圖IG貼文 在此活動貼文下留言上傳 
  注意:照片請自行拍攝,違者將取消資格。
獎項
 「優勝獎-1名」獲得新台幣$2,000元
  *由UiiSii選出10名優選照片 後續進行公開投票 票數高者獲得!
 「幸運獎-3名」分別獲得R3 ,R4 MO5等耳機
 「加碼」參加人數每達100人+抽R3,R4,MO5各一
--------------------------------------------------
還沒入手小魔鴨耳機的朋友看過來~
凡私訊提供IG帳號 報名活動
即可領取$50元折價碼!
 R3https://goo.gl/LyT2Ea
 R4https://goo.gl/u5Th3h
 MO5https://goo.gl/pNfnAK
小魔鴨門市賞機 https://goo.gl/c6PyHL




《Tuddrom小魔鴨_@Instagram攝影比賽》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5-15 12:00
總獎金

TWD $3000
最高獎金

TWD $2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3-13 12:00:00至2018-05-15 12:00: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5-21 17:00:00
主辦單位

聿鑫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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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 影像比賽



  • 影像比賽/國道1號中壢服務區公共藝術攝影比賽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2000, 總獎金: TWD $13000

  • 投稿截止: 2018-03-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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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國道一號中壢服務區公共藝術作品落成,特別辦理攝影競賽,讓中壢服務區在鏡頭下呈現不一樣的美學氛圍。


一、 宗旨:中壢服務區為臺灣國道交通樞紐,位置更是鄰近桃園國際機場,有國家門戶之意象。期望藉由藝術作品與開幕活動表演等形式,透過跨領域與創意的對話表現,邀請民眾前來認識中壢服務區與欣賞當代藝術作品。使民眾於服務區內散步休憩的同時,亦可在多元的藝術薰陶中,認識在地景觀,體驗一日美學生活。
為配合國道一號中壢服務區公共藝術作品落成,特別辦理攝影競賽,讓中壢服務區在鏡頭下呈現不一樣的美學氛圍。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二) 主辦單位:蔚龍藝術有限公司


三、 參加資格:凡愛好攝影藝術人士皆可參加。


四、 攝影主題:以國道一號中壢服務區公共藝術設置作品《清逸蓮香》、《甜蜜滋味》、《桐雪客居》及周邊景觀為主題,冀盼透過攝影鏡頭的詮釋,捕捉當代藝術作品之美,留下永恆記憶,作品拍攝期間2018年3月17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截止。


五、 作品規則
(一) 參賽作品為數位格式,檔案大小為 1200 萬畫素以上,解析3000 *2400 pixel 以上,格式為 JPG、PNG 或 TIFF 檔(如低於 1200 萬畫素,視為作品格式不符合規定;若作品為傳統底片相機拍攝之正片、負片或照片者,需掃描為 12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檔)。
(二) 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 EXIF 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或傳統相機 120 以上之彩色正片規格,並將作品沖洗成 6*8 吋之光面彩色照片,且黏貼於「作品表」一起檢附參賽,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資格。 
(三) 作品拍攝以傳統相機、數位相機或行動裝置(如平板電腦、手機)皆可,不限攝影器材種類或品牌,數位檔案勿縮小。作品必須以單張呈現,不得組合、連作、格放、疊片、翻拍拷貝、電腦合成、畫線、彩繪、加框、落款、加註文字等,並備份燒錄成光碟。
(四) 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數量限5件。
六、  評選辦法及標準
(一) 評選方式:邀請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評審,綜合評選優秀作品,得獎名單將於活動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蓮香桐花甜滋味國道1號中壢服務區公共藝術-636674666520755/)中公佈。
(二) 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40%、創意及情境表現30%、攝影技術20%、原創及理念10%。
七、  收件方式
(一) 收件日期:自2018年3月17日(六)起至2018年3月30日(五)17時截止(不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以本公司收件章戳為憑)。
(二) 收件地址:參賽者請將作品(沖洗並黏貼於附件3作品表之照片及光碟)、附件2、附件3及附件4裝袋,附件1為投件封面,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交:蔚龍藝術有限公司 (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127號) (信封須註明「國道一號中壢服務區公共藝術攝影比賽」)。
(三) 收件內容:
1. 參賽作品沖洗成6*8 吋光面彩色照片,且黏貼於「作品表」。作品原始電子檔光碟。檔名為: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副檔名。光碟片上應以油性筆註明「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
2. 報名表及作品授權同意書。


八、  比賽時程

比賽時程

內容說明

活動日期

收件

進行參賽者作品收件

2018.3.17(六)- 3.30(五)

評審

進行評審作業,依委員會綜合評審結果,確定得獎作品及名次。

2018.4.2(一)-4.13(五)

獲獎公告

得獎名單公告於活動粉絲專頁,並以電話、郵件通知獲獎人。

2018.4.17(二)

作品輸出

得獎作品需自行輸出攝影作品,並寄送至蔚龍藝術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127號),由執行單位展出。

2018.4.17(二)- 4.25(三)

影展

中壢服務區

2018.4.28(六)-5.31(四)


九、  獎勵辦法
(一) 獎項:
金獎1名:獎金新臺幣 貳仟元,獎狀乙紙。
銀獎2名:獎金新臺幣 壹仟伍佰元,獎狀乙紙。
銅獎3名:獎金新臺幣 壹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10名:獎金新臺幣 伍佰元,獎狀乙紙。
(評審得視參賽作品決定從缺或增加獎項)
(二) 獲選名單將公布於活動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蓮香桐花甜滋味國道1號中壢服務區公共藝術-636674666520755/)之最新消息,並由主辦或承辦單位發函得獎者。
(三)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情況評定獎項是否評定獎項從缺。
(四)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逕行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五) 各項獎金皆於作品展覽結束後發放,並均依相關稅法規定扣繳。


十、  注意事項
(一) 得獎作品獲獎人需自行輸出攝影作品(A3尺寸) 供主辦單位展出,輸出成品需於2018.4.25(三)17時前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交:蔚龍藝術有限公司(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127號) (信封須使用附件1),每件作品將獲補助輸出費新台幣300元(含稅)。
(二) 於上述期限內繳交作品,並於本案展覽完成展出者,始得支領獎金及輸出費。
(三)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填寫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繳齊規定之文件及資料。若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未符合本館規定及缺件者,視同放棄本次比賽資格。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含實體相片及數位圖檔光碟)。
(四)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本簡章規範,且不得違反善良風俗等事,未曾公開發表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五)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冒名頂替、抄襲、仿冒或濫用等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經發現為抄襲,盜用他人作品、重複參賽、軟體修改或合成、違反著作權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等之情事者,將予以取消參賽資格。若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上開情事,本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或獎狀(獎位不予遞補)。本單位對於前述權力之爭議與判定,參賽者無異議權。若因涉及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本單位無關。
(六) 本單位因使用參賽者參賽作品遭第三人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力,而受有損害(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商譽損失等),參賽者需對本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七)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或抽換(含實體相片及數位圖檔光碟)。請妥善保護並以掛號郵寄交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生損失,本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八) 本次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所有,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有公開展示、重製、刊登之權利,並得授權第三人,做為公開展示及宣傳使用,不另致酬。
(九)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可使用參賽者所提供之資料進行本活動相關事項(如:通知、辨識、聯絡、紀錄及申報稅款等)。
(十)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指導、主辦單位對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十一、  洽詢方式:
活動洽詢電話:02-77308830#2016 尹睿蔙小姐




國道1號中壢服務區公共藝術攝影比賽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3-30 17:00
總獎金

TWD $13000
最高獎金

TWD $2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3-17 14:30:00至2018-03-30 17:00: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4-17 17:00:00
主辦單位

蔚龍藝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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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 影像比賽



  • 影像比賽/「讀你,幸福的瞬間!」影片徵件比賽

  • 最高獎項: $0, 總獎金: TWD $0

  • 投稿截止: 2018-04-12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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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書香日以「讀你,幸福的瞬間!」為影片主題,徵求創意浪漫的書香告白影片,即日起上傳告白,入選作品就能夠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戶外LED牆等多元平台公開播放,讓愛傳出去。


我們期盼讀者分享閱讀的樂趣,用心感動社會、鼓勵大眾閱讀;並拉近彼此距離,跨越隔閡。書可以溫暖我們的心,圖書館是許多人成長過程中駐足的場所,是否也曾在這裡有過美好相遇、留下珍貴回憶?今年我們將邀請民眾一起探索或回憶圖書館讓人感受幸福的人、事、地、物、景,用影像記錄真情告白;或是因為有好書為媒介,而譜出的幸福故事。讓大眾體驗圖書館營造的幸福氛圍,並幸福分享給社會大眾。除能讓受到喜愛閱讀的人人感受到無比溫暖外,同時也讓更多的民眾建立閱讀習慣感受簡單的幸福感。
「讀你,幸福的瞬間!」影片,期望能集合眾多小我的付出與關懷,擴張成為一股讓社會向上的正面能量,讓你我的心都感到幸福滿滿!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三、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公益CEO協會


參、活動辦法

 一、影片內容:以「圖書館」為場景的創作短片徵選的主軸,並以副標「讀你,幸福的瞬間!」,幸福故事可包含:情人故事、交友故事、婚姻故事、親子故事、師生故事等。

 二、徵件期間:即日起至107年4月12日(四)24:00止。

 三、創作主題:以「讀你,幸福的瞬間!」為主題,影片題目自訂,自行發揮想像力,以具有創意的行銷手法,呈現圖書館空間、服務或館藏資源的不同樣貌。以各地圖書館為場景,傳達圖書館空間所發生的幸福故事或幸福告白。影片可為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片等,拍攝手法形式不拘。 

四、參加對象:社會大眾均可參與。 

五、作品規格:

(1) 影像長度以90秒為限。

(2)格式:.AVI或.MOV,解析度:1280*720 dpi以上。

(3)不限題材、媒材、內容與素材。

(4)運用視覺語言,製作詮釋以「讀你,幸福的瞬間!」為主題的形象影片。

(5)參賽作品不得為其他徵件比賽之獲獎作品。 

六、作品評選:截止收件後,開始進行參賽作品之評選,評審資格審查由主辦單位依「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及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對參賽作品進行審核,並淘汰屬於限制級、輔導級,或具誹謗、人身攻擊之參賽作品。 

七、報名方式: 

1.報名須填寫線上填寫表單,報名連結:https://goo.gl/E3PMw3,並將報名表(附件一)與授權同意書(附件二)用印後,於4/12前(郵戳為憑)寄送至:402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100號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輔導推廣科 吳小姐收。信封上面請註明「2018世界書香日-影片徵件」

 2.請將製作影片YOUTUBE填入報名連結表單內,逾時未上傳成功者不列入比賽。

 八、獎勵方式:

 1.於4月21日(六)「世界書香日」活動當天,進行抽獎,入選影片之讀者可參與抽獎活動,共計20名得獎者(需於活動現場,始有得獎資格)。 

奬品:
電動機車:1台 

咖啡機:3台 

文創商品禮盒:6份 

個性化文具:10份 

2.國資圖將會選出2名特別獎,頒發獎勵。 

3.入選影片將於國資圖YOUTUBE、推播螢幕、LED螢幕牆等平台公開露出,並配合書香日活動進行行銷。

 九、徵件規範: 

1.所有徵件作品應保證該作品為原創,絕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律之情事,如有上述行為,經人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侵害,須自行負擔相關侵權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

 2.主辦單位因應舉辦本評選之需要,得以將參選作品及評選內容進行公開展覽、刊印及發行等活動,參選者應無償配合提供。 


3.參選作品不得抄襲、改編他人作品,不得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如有上述情形,主辦單位將取消參選資格;如前述作品得獎,主辦單位將追回已頒發之獎狀及獎金。

 4.參選作品須為未曾公開發表者,含未曾投稿其他比賽且在網路部落格等媒體發表過。

 5.參選作品如違反本活動要求之規格,將不予評分;參選作品如因為病毒、檔案損壞等因素,造成檔案無法瀏覽者,將予通知限期補繳,逾期將不予評分。 

6.參選者請自留底稿或備份,參選作品恕不退還。

 7.得獎作品需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作為非營利性質之出版、網路刊登及教學推廣之用。

 8.參選作品一經報名即視為同意本活動之各項規定。

 9.本活動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調整活動內容及獎項異動權利,主辦單位得以隨時補充公告。


聯絡方式
一、台灣公益CEO協會 

聯絡人:陳靜姿經理
電話:(02)2556-3608
E-mail:ceoclub.tw@gmail.com 

二、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聯絡人:吳小姐
電話:(04)2262-5100轉1506
E-mail:a15071@nlpi.edu.tw




「讀你,幸福的瞬間!」影片徵件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4-12 23:59
總獎金

TWD $0
最高獎金

$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3-14 10:35:00至2018-04-12 23:59: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5-23 1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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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 設計比賽,影像比賽,寫作比賽



  • 設計比賽/第19屆磺溪美展徵件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400000, 總獎金: TWD $3690000

  • 投稿截止: 2018-04-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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磺溪美展為全國性之美術競賽及交流活動,目的是提供藝術創作者一個交流切磋及欣賞之平台,歡迎全國優秀的藝術創作者踴躍參與。


一、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三)贊助單位:GSK 全興關係企業、財團法人全興文教基金會
二、徵件類別
立體工藝、數位藝術、書法篆刻、油畫水彩、水墨膠彩、攝影等 6 類。
三、參賽資格
(一) 凡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創作者皆可報名參加。
(二) 參賽作品為民國 105 年以後(含民國 105 年)之個人創作,不曾參加任何競賽(社團內部比賽及學校除外)得獎之作品。參加本展覽及他種競賽並同時獲獎者(含入選),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三) 參賽作品為抄襲、重作、臨摹或請名師修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簡章規定者,如經舉發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賽。
(四) 不限參賽類別,每人每類以提送一件參賽作品為限,但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五) 「磺溪新人獎」凡本籍或出生地為彰化縣或設籍彰化縣 5 年以上者,首度參加本屆磺溪美展且作品獲入選以上。
四、實施期程
(一)初審收件日期:107 年 4 月 2 日至 4 月 18 日(週三)止。
(二)初 審 日 期:107 年 4 月 20 日至 27 日擇一日辦理。
(三)複審收件日期:107 年 6 月 2 日至 4 日(週一)止。
(四)複審日 期:107 年 6 月 12 日至 6 月 17 日擇一日辦理。
(五)首展日 期:暫定 107 年 10 月 9 日至 11 月 4 日(週日)止。
(六)初審日 期:暫定 107 年 10 月中旬。時間及地點另寄發邀請卡
(七)巡 迴 展:預計 107 年 11 月起至 12 月安排至國父紀念館、彰化 縣和美鎮立圖書館(暫訂)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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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退件辦法
(一) 初審
1、收件日期:107 年 4 月 2 日(週一)至 4 月 18 日(週三)止,郵戳為憑,
逾期恕不受理。
2、親送者,請於上班時間上午 9 時至 17 時送至彰化縣文化局 7 樓視覺表
演科(地址:500 彰化市卦山路 3 號),週六、日請送本局服務台。
3、參賽者應以正楷書寫,詳實填妥本簡章所附之報名表,浮貼 2 吋照片 1
張,照片後面註明姓名、電話及報名類別(信封需註明類別),未備齊
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4、初審資料及作品照片(含拓文)審查後一律不退件,欲退件者請自備回郵
信封(郵資請貼足)。
(二) 複審
1、 收件日期:107 年 6 月 2 日(週六)至 6 月 4(週一)止。郵戳為憑,
逾期恕不受理。
2、 作品規格與本簡章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
3、 收件地點另行通知。
(三) 磺溪獎評審
1、各類首獎加送 2 件參考作品,由各類評審委員召集人共同遴選出位磺溪
獎得主;獲磺溪獎之作品由彰化縣文化局典藏,作品所有權及著作權歸
主辦單位所有。
2、收件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 退件方式
1、 親自領回:請依本局通知之時間及地點領回作品。
2、 非親自領回:作者得以書面聲明委託快遞送回,或由主辦單位委託送回。平面框作請於正面加裝壓克力板,背面加裝木板保護,立體作品請附堅固木箱安全包裝,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所遭致損壞,由作者自行負責;逾期退件者,主辦單位得全權處理。





第19屆磺溪美展徵件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4-18 17:00
總獎金

TWD $3690000
最高獎金

TWD $400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4-02 06:00:00至2018-04-18 17:00: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4-27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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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 設計比賽,影像比賽,寫作比賽



  • 設計比賽/2018臺中市第23屆大墩美展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120000, 總獎金: TWD $3980000

  • 投稿截止: 2018-04-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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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第23屆大墩美展」延續往年分類、分項方式進行公開徵件競賽,預定於今(107)年4月1日至15日辦理初審資料收件作業,徵集墨彩、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攝影、雕塑、工藝、數位藝術等11類別作品,提供各領域藝術家創作發表的平臺。 


一、目的:為提昇藝術創作水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文化部、臺中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第二十三屆大墩美展籌備委員會、臺中市立美術館籌備處
三、參賽資格: 

(一)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
(二)不限參賽類別,但每類限送一件。抄襲、臨摹、冒名頂替他人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資格,三年 內不得參賽。
(三)參賽作品須為個人之創作,曾在公開徵件比賽(學校除外)中得獎、入選之作品(含連作中之部分作品)不得參賽。
四、類別及規格:
01、墨彩:畫心限135 公分70 公分之對開以上(不得電腦合成、大圖輸出),連框裝裱或捲軸不得超過
230 公分150 公分。
02、書法:對聯或中堂,畫心限135 公分70 公分之對開以上,連框裝裱或捲軸不得超過230 公分(長)150 公分(寬)。
03、篆刻:請參照第五點「參賽方式」之相關規定。
04、膠彩:50 號以上,裝框後不得超過176 公分142 公分。
05、油畫(含複合媒材):50 號以上,裝框後不得超過176 公分142 公分(不得電腦合成、大圖輸出)。
06、水彩(含複合媒材,但須以水彩為主要媒材):對開以上,裝框後不得超過176 公分142 公分。
07、版畫:4 開以上,作品須以鉛筆簽註版次及簽名,裝框後不得超過176 公分142 公分。
08、攝影:裝框前作品長邊限24 英吋(61 公分)~30 英吋(76 公分),作品可採單張或排版後組照參賽( 單張作品參賽者,請另加送三張810 吋相關參考作品;並請特別註明參賽主照)。
09、雕塑(含立體複合媒材):作品高、寬、深加總不得超過 440 公分(含底座,其中最長邊不得超過
240 公分),重量200 公斤以上者,參賽者應全程自行搬運、布置;請以堅固木箱裝運,外箱須貼組裝完成及展示形式相片。
10、工藝:材料不拘,請以堅固木箱裝運,外箱須貼組裝完成及展示形式相片。
a、平面作品:裝裱後高、寬皆不得超過240 公分。
b、立體作品:高、寬、深加總不得超過440 公分(含底座,其中最長邊不得超過240 公分)。編織
類長不得超過240 公分(裱於圖板者尺寸同平面作品之規定);精細作品應加墊座,並用壓克力盒(高、寬、深皆不得小於20 公分)裝妥固定。

 11、數位藝術:可以靜態、動態、互動等數位藝術作品參展,完整作品規定請參照第五點「參賽方式」。
※ 01~08 各類作品必須精細裝裱完整(玻璃裝裱不收)。
五、參賽方式: 

(一)初審:備齊送件表暨作品照(圖)片,掛號郵寄「40701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 號惠中樓8 樓/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視覺藝術科」收,信封註明「參加臺中市第二十三屆大墩美展○
○類」參加初審。 

1、送件表:詳細填寫相關資料、貼附作品照片(數位藝術類貼附輸出之圖片);未備齊資料
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2、照(圖)片: a、參賽作品之照(圖)片810 吋一張(照片務求清晰,貼附於送件表)。

 b、篆刻類以閒章為主,並以參賽作品之五至十方印拓、酌附邊款黏貼於八開宣紙(不須 裝裱);不須附照片。

 c、平面類作品得另加細部(放大)照片810 吋一張。

 d、攝影類作品之照片可格放或經電腦後續處理為長邊10~12 英吋。

 e、工藝類、雕塑(含立體複合媒材)類皆須另加作品頂、左、右、背面等不同角度之 810 吋照片各一張。
f、數位藝術類:請將作品以A3 大小輸出圖片報名,並須繳交參賽作品數位檔或可執行檔。非平面類作品請加附作品說明紙本一份,以上檔案並燒錄成光碟,註明作品名稱及姓名。

 3、作品不符本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

 4、所有資料及照片、拓文審查後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5、送件表暨簡章可逕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下載。 (二)複審:原件作品送件至「40359 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 號/ 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 

1、初審通過者,入圍名單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公布,並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繳交作品

原件參加複審。

 2、篆刻類送作品印拓一幅(以印泥鈐拓八至十二方、酌附邊款)暨全數原印材(須盒裝妥
當),形式以捲軸或裝框皆可(手卷不收);畫心以150 公分45 公分為上限。
3、數位藝術類:

a、數位影像靜態平面作品須輸出A0(118.8 公分84.1 公分)尺寸,框裱完成。且附 完整作品圖檔格式電子檔,並燒錄成光碟,註明作品名稱及姓名。
b、非屬靜態之數位藝術作品,須附格式為10 分鐘以內之完整作品數位檔案,以及作品安裝說明,且作品數位檔中不得出現作者資料。數位檔案應燒錄成光碟,內含原始數位檔以及可執行檔,並註明作品名稱及姓名。如有特殊裝置或放映設備,由作者提供器材並應配合審查需要,自行完成作品之布置。布置後空間不得超過高 2.4 公尺 長3 公尺 寬3 公尺。
c、正式展覽時,主辦單位有權依展示規劃及展覽效果調整每件作品展出區域之尺寸。

 4、參賽作品原件由主辦單位製據簽收,退件時憑據領回;得獎名單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
站公布,並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
(三)大墩獎:各類第一名加送3 件參考作品,由各類評審委員召集人共同遴選出5 位大墩獎得主,於頒獎典禮公布;獲大墩獎之作品由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典藏,作品所有權及著作權歸主辦
單位所有。

七、洽詢:相關洽詢事項,請電洽04-22289111 轉25213 張小姐。
八、獎勵:
(一)大墩獎:由各類第一名中遴選出5 名,除第一名獎金新臺幣十二萬元外,另發給典藏獎金新臺幣十二萬元整(含稅)、獎座一座、獎狀及典藏證書各一紙。
(二)各類第一名:1 名,獎金新臺幣十二萬元整(含稅),獎狀一紙、獎牌一面。
(三)各類第二名:1 名,獎金新臺幣八萬元整(含稅),獎狀一紙、獎牌一面。
(四)各類第三名:1 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整(含稅),獎狀一紙、獎牌一面。
(五)各類優選:1 至4 名(總數不逾34 名),獎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整(含稅),獎狀一紙。
(六)各類入選:若干名,獎狀一紙。
(七)以上得獎者可獲主辦單位發給本屆「大墩美展」專輯一冊。
(八)本屆各類優選以上得獎作品,得受邀於108 年安排至國外展出。
九、得獎作品展覽:
(一)日期:107 年11 月10 日(星期六)至11 月 28 日(星期三) (二)地點: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大墩藝廊一~三、五~六及動力空間) 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 號 (三)退件:107 年11 月30 日(星期五)至12 月1 日(星期六) (四)作品展出有安全顧慮者,主辦單位得要求作者親自到場協助布展,或不予展出。
十、頒獎:
(一)日期:107 年11 月10 日(星期六)下午
(二)地點:臺中市中山堂
十一、權責: (一)主辦單位對作者資料及展出作品有進行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出版、宣傳、製作成果光碟、 文宣推廣品及網頁製作等任何形式之使用,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作者應承諾不 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複審及大墩獎評審階段送審作品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請自行安全包裝,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
由作者自行負擔。 (三)入選以上作品,日後倘被查覺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獎金、
獎座、獎牌、獎狀等),該作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四)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負保管之責,惟因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等原
因,導致作品於裝卸時受損,或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受損壞者,不負賠償之責。 (五)保險:期限自作品收件後至退件截止日止。
4 1.複審評審前,每件作品以新臺幣二萬元為送件之原件作品保額(最高賠償金額)。 2.複審評審後,前三名每件作品保額新臺幣十萬元整、優選及入選作品每件保額新臺幣五萬元整;
未入選者以每件作品新臺幣二萬元整投保。作品出險時以投保金額為理賠上限。 (六)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七)作品獲大墩獎典藏者,作者須附作品原作保證書。
十二、其他: 

(一)作品同時參加本競賽及其他競賽,並均獲獎者,視同重複參賽,予以取消資格。

 (二)國內參賽人士居住於桃園(含)以北、臺南(含)以南獲入選以上獎項並參與頒獎典禮者,由主
辦單位提供當晚之免費住宿。 

(三)國外及大陸地區參賽人士獲各類前三名獎項並參與頒獎典禮者,由主辦單位提供四天三夜之免費
住宿。 

(四)各類第一名為評比大墩獎加送之參考作品、國外及大陸地區參賽人士作品,由主辦單位負擔退件
運費。
十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籌備委員會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首頁/最新
消息項下。 




2018臺中市第23屆大墩美展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4-15 17:00
總獎金

TWD $3980000
最高獎金

TWD $120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4-01 07:00:00至2018-04-15 17:00: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5-09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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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 設計比賽,影像比賽,其他比賽



  • 設計比賽/第十屆新樂園Emerge新秀展~即日起徵件至2018/4/15截止比賽

  • 最高獎項: $0, 總獎金: TWD $0

  • 投稿截止: 2018-04-15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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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件時間:即日起2018年4月15日(週日)止。


徵件公佈:2018年5月中公佈結果。

徵件連結: https://goo.gl/7WJ4ni


一、說明:


 新樂園藝術空間 自 2001 年起,始籌劃舉辦 「新樂園 Emerge 新秀 展」,提供藝術新秀展演與發聲的機會。新樂園藝術空間成立的重要目標 之一 ,即是提供藝術新另一個展演與活動的舞台 。2018年「新樂園 Emerge 新秀展」將邁入第十屆,由新樂園藝術空間整體策展連結,將於 2018年於高雄新浜碼頭、花蓮好地下藝術空間 ,透過對外公開徵件的方式,針對徵選作品進行策展連結,期望發掘更多新興的藝術視野。新樂園邀請專業藝術家,對所有送件來的資料作一個整體性的觀察,經由評選議題或觀察出一種趨勢,進行跨區的策展對話 (徵選視作品的質量而 定)。凡從事視覺藝術之創作者, 不限形式類別、年齡國籍及性別,具當代思維,而作品對社會、文化、藝術、性別、身體 ... 等議題積極探討, 或對新媒材與形式有獨特見解之藝術創作者,皆可申請。 


二、活動內容: 


新樂園藝術空間「第十屆新樂園Emerge新秀展」展覽為下列,藝術家擇一參展: 


台北新樂園藝術空間 2018.08.11 – 2018.09.02


高雄新浜碼頭藝術空間 2018.06.20 – 2018.07.15 


花蓮好地下藝術空間 2018.11.17 – 2018.12.17 


三、免費提供: 


新樂園藝術空間、高雄新浜碼頭、花蓮好地下藝術空間場地、網站介紹,舉辦座談會,以及展覽廣告刊登、DM印刷寄發與宣傳等。


 四、活動辦法:


(一)送件: 


1. 作品一律圖檔5~8件(務必清晰),若須呈現局部,圖檔總數10張(含)以下。數位影像或錄影作品(每件限3分鐘的精簡版),數位影像作品請提供jpg (800x600像素以上,3Mb以內)或tif檔(800x600像素以上,6Mb以內),錄影作品請以mpeg、 mov、 avi的格式,或是 youtube連結。裝置作品中如有錄像影片,請以3分鐘的精簡版送審。


2. 作品資料清單(格式自訂) ,請附上作品名稱 、年代 、材質 、創作說明等。 


3. 個人學經歷及展覽簡歷


4. 創作自述 (500字) 


5. 請所有資料上傳至雲端,寄google 雲端連結至 slyartspace@gmail.com 送審。 


五、送件截止日期:2018年4月15日(週日)截止。


六、評選:2018年5月中公佈結果 聯絡人: 新樂園藝術空間


聯絡人: 新樂園藝術空間
電子郵件 : slyart space@ space@ gmai gmai l.com
電話 : 02 -25611548




第十屆新樂園Emerge新秀展~即日起徵件至2018/4/15截止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4-15 23:59
總獎金

TWD $0
最高獎金

$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3-14 17:25:00至2018-04-15 23:59: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3-14 17:25:00
主辦單位

新樂園藝術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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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 設計比賽,影像比賽,寫作比賽,其他比賽



  • 設計比賽/【共享與協作:亞洲糖業文化足跡】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10000, 總獎金: TWD $10000

  • 投稿截止: 2018-04-1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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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內容須符合下述主題:


  • 亞洲地區糖業歷史文物與檔案的再利用;
  • 亞洲地區糖業歷史文物與檔案的創作;
  • 亞洲地區糖業歷史的發展;
  • 亞洲地區糖業歷史的記憶與庶民生活;
  • 亞洲地區糖業歷史的學術研究;
  • 亞洲地區糖業與殖民社會。

1.國內外徵選文件展各10件,共20件,主辦單位將視徵展案件數量進行調整。

2.徵件內容與形式:
展覽內容與形式不拘,可為海報、攝影作品、文件、歷史物件、藝術創作、影視作品…等;除影視作品須與主辦單位協調呈現方式外,其餘展現形式需符合主辦單位提供之展架格式與需求。A型展架以不超過六面為原則;B型展架,以不超過兩座為原則。格式請詳見「【附件二】展架與展件格式說明」。

3.徵件須知


  • 請於「【附件一】徵件報名資料表」(含計劃書與個人資料)於2018年4月10日前E-mail至徵件信箱(accih.tw@gmail.com)。
  • 審查結果將於4月15日公告於FB專頁,並以E-mail寄送,通知入選之策展人,並告知後續事宜。
  • 入選之策展人需依照格式說明,於2018年4月30日,將製作物成品與展件展品,郵寄至:402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雅堂館E棟  亞洲產業文化資產資訊平台。(以郵戳為憑)
  • 審查結果將公告於FB專頁,並以E-mail寄送通知展件審查通過後之發表人後續事宜。

        *徵件重要日期


        (1)徵件報名截止日期:2018年4月10日。


        (2)徵件審查結果公告日期:2018年4月15日。


        (3)展件繳交日期:2018年4月30日。


        (5)國際發表會議:2018年5月31日。

4.發表辦法:


  • 文件展示:錄取者請自行準備文件展示物件與海報檔,並於2018年4月30日前繳交展示物件與海報輸出給主辦單位,或與主辦單位協調時間,自行布展。
  • 口頭發表:參展者將獲邀參加文件展國際發表會議,並請準備簡報檔(PowerPoint、PDF)於發表會議進行文件展發表,並於2018年4月30日E-mail寄至徵件信箱。
  • 主辦單位將整理文件展參展者提供之資料,彙整成冊,於國際發表會議時發送給與會來賓。

5.參展經費:


主辦單位將於2018年4月15日,公布入選文件展之名單。入選之團體與個人,國內部份:主辦單位將提供新台幣一萬元參展材料補助費用;國外部分,主辦單位將提供新台幣一萬元參展材料補助費用及全額機票經費補助(上限為新台幣一萬五千元)。
參展材料補助費須請參展人提供單據,以俾核銷作業。

6.注意事項:


  • 本文件展不負責徵件內容之著作權問題(如圖表、照片、翻譯及長引文等),來稿若有違反學術論理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者,概由作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與本文件展無關。
  • 徵件文件若接受其他單位輔助計畫,請註明輔助單位及計畫編號。
  • 主辦單位有權利調整議程與更改發表方式。

6.聯絡資訊:

文件展徵件信箱:accih.tw@gmail.com

Facebook "亞洲產業文化資產資訊平台" 粉絲專頁

地址:402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雅堂館E棟  亞洲產業文化資產資訊平台





【共享與協作:亞洲糖業文化足跡】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4-10 23:59
總獎金

TWD $10000
最高獎金

TWD $10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3-15 16:51:00至2018-04-10 23:59: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4-10 17:00:00
主辦單位

亞洲產業文化資產資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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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 影像比賽



  • 影像比賽/107年青年壯遊臺灣-尋找感動地圖實踐計畫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60000, 總獎金: TWD $1000000

  • 投稿截止: 2018-03-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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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鼓勵18-35歲青年探索自我,藉由壯遊來增加自信心以及對未來人生的方向感。


107年計畫已經起跑囉!徵件時間至107年3月31日截止,只要是18歲至35歲的青年朋友們,歡迎你們帶著對壯遊的熱情、對夢想的行動力以及對臺灣這片土地的愛,發揮獨特創意,帶著公益熱血,趕緊把握機會、踴躍提案,一起加入尋找感動地圖的行列吧!

一、    依據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青年壯遊體驗學習獎補助要點。


二、    目的


鼓勵青年以多元方式體驗壯遊,與臺灣各地人文社會深入互動,認識臺灣不同面向及在地特色,並從壯遊過程中探索自我價值,培養多元能力。


三、    目標


(一)      鼓勵青年自組團隊,研提融合公益元素之壯遊臺灣企劃,訓練個人邏輯思維、統籌規劃等多元能力。


(二)      提供青年實踐壯遊臺灣夢想的機會,經由壯遊過程協助青年探索自我、培養團隊合作、問題解決等多元能力。


(三)      鼓勵青年以多元方式認識鄉土、行遍臺灣,形塑青年壯遊新文化,捲動青年壯遊臺灣風潮。


四、    申請流程


本計畫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申請資格、所需文件及申請方式如下:


(一)申請資格


1.   18至35歲青年(民國72年1月1日至民國89年12月31日間出生,不含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高中職學生可參與青年體驗學習扎根計畫,至少2人(含)以上組成團隊。


2.   本國青年亦可與境外青年共同組隊參與,團隊須至少1人為本國青年,所有團員須於計畫執行期間全程參與。


3.   未曾入選本計畫之青年。


(二)      企劃申請文件


相關表格請至本署網站(http://www.yda.gov.tw)或壯遊體驗學習網(http://youthtravel.tw/)下載。團隊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存。


1.  基本資料表(附件1):如團隊成員具經濟弱勢家庭、原住民及新住民等身分青年者,請於基本資料備註欄位說明,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1份。


2.  企劃書(附件1-1、附件1-2):請詳實填寫。


  • 實踐期程表(附件3-2):請詳實填寫。
  • 切結書(附件2):每位團員請親筆簽名後寄回本署。

(三)      申請方式


1.   上述企劃申請文件(依序為基本資料表、企劃書、實踐期程表及每日行程表)合併為1個PDF檔及1個Word檔,並於107年3月31日前將2個電子檔上傳至本署壯遊體驗學習網,並將切結書郵寄至本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感動地圖小組(以郵戳為憑,本署收件地址: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缺件、資料不全、格式不符或逾期申請者,恕不受理。


2.   請至報名網頁:https://goo.gl/CBHHE4,填寫相關資料,所有欄位皆須如實填寫,未填寫完整申請資料者則視同缺件,恕不受理。


五、    實踐企劃獎金


(一)      經提案審查後,入選團隊由本署提供實踐獎金2至6萬元。


(二)      為協助並鼓勵團隊完成企劃,本署將於團隊出發執行前核發獎金,團隊須於107年6月30日前提供下列文件(參見附件3獎金核銷文件檢核表)進行請領:


1.   合作備忘錄(附件3-1)


2.   實踐期程表及每日行程表(附件3-2)


3.   請款領據(附件3-3)


4.   郵局(銀行)存摺影本


5.   獎金分配同意書(附件3-4)


6.   保險名冊(附件3-5)


7.   200萬旅行平安保險單(要保書)及繳費收據


8.   授權同意書(附件3-6)


9.   填列網路報名表單(網頁:https://goo.gl/CBHHE4,增列獎金撥款所需之帳戶及所得登記戶籍等資料)


未依規定於期限前繳交獎金核銷文件者,視同放棄入選及執行資格。


六、    企劃基本規範


(一)      主題及內涵


須以壯遊臺灣為主旨,融入公益元素,自行規劃提出獨特、有創意、具主題或議題性、與地方社會文化深度互動或賦予自我與平常以往不同的任務、挑戰等。


(二)      企劃內容


須包含企劃發想(動機與目的)、主題規劃內容、執行方法(含事前規劃準備、執行過程記錄方式、宣傳推廣方式等)、執行期程、預期效益、自我期許等。


(三)      執行期間


企劃須於107年6至8月間執行,天數應至少10天(含)以上(可分段執行)。實踐企劃期間應自行向保險公司辦理等值或優於200萬之旅行平安險,請領獎金時須檢附保單及繳費收據。


七、    提案審查作業


(一)      提案審查方式


由本署邀集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請青年團隊進行簡報及詢答。


(二)      提案審查項目及標準


企劃主題規劃與構想可行性、影響力及預期效益。如團隊成員具經濟弱勢家庭、原住民及新住民等身分青年者,將優予考量。


(三)      提案審查結果


本署將以公函通知,並於本署網站及壯遊體驗學習網公告入選團隊名單。


八、    企劃變更


(一)      若團隊成員或企劃內容有所變更,請於企劃執行前申請企劃變更。團隊應事先主動以電子郵件敘明理由通知本署,並來電向本署確認收到該郵件後始可辦理企劃變更,變更申請以乙次為原則,請審慎思量。


(二)      若團隊未通知本署,或本署不同意團隊變更,已領取獎金者須將款項繳回本署。


九、    教育訓練


本署預訂於107年5月19日至20日(暫定)辦理共識營,規劃課程協助青年順利執行企劃,入選團隊應至少派1至2名成員參加。未參加(含未全程參加)共識營之團隊將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十、    結案


入選團隊應於企劃執行完成後一個月內繳交下列結案資料(若團隊執行期程最後一天為8月31日,最晚須於9月14日前繳交結案資料)。若未能依期限執行完畢及繳交成果報告相關資料者,將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已撥付獎金。結案文件內容如下:


1.  成果報告書(附件4、附件4-1)。


2.  活動照片:企劃執行照片原始檔至少10張(每張檔案須1MB以上,含圖說文字)。


3.  活動影片:至少1分鐘(含以上)企劃精華影片原始檔(影片須剪接編輯,如有配樂須附音樂版權同意書(如附件6),若為免費音樂資源亦須於成果報告書中註明資源取得來源),於繳交結案資料前須上傳影片至YouTube分享,並於本計畫壯遊體驗學習網粉絲專頁「107年感動地圖活動專區」(網址:https://goo.gl/QNQazZ)分享。


4.  FB貼文:於企劃執行期間於感動地圖活動專區(同上)發佈圖文紀錄(每日至少1則),每則圖文紀錄中須有一張照片為全體團員合照。


十一、   成果競賽


團隊可自行決定是否參加成果競賽,欲參加成果競賽之團隊,請按照各組別要求之資料,於107年9月14日前繳交下列參賽所需資料,最後評選出優勝之團隊可獲得競賽獎金5萬元。


成果競賽分為:「圖文組」、「影片組」兩類組,兩類組不重複報名,欲參加競賽之團隊請擇一組別報名。


競賽主軸:請描述本次企劃發想及壯遊內容,並談談本次壯遊企劃與你所身處的時代及個人生涯發展有何關聯?在旅途中接觸到的人事物對於自身的反思為何?以及此段旅行後續的延伸或回饋等,皆是競賽評審之重點。


(一)      圖文組


團隊須在社群媒體(例如:facebook、Instagram、痞客邦…等等)上以本次壯遊旅行為主題設立專戶,分享本次壯遊經歷或特別體驗,文字形式不限制,作品必須融入規定之主軸,可從多面向議題切入。


(二)      影片組


團隊須自行設立本次壯遊旅行主題的YouTube頻道,將本次壯遊歷程製作出5-8分鐘企劃精華影片(影片須剪接編輯,如有配樂須附音樂版權同意書如(附件6),若為免費音樂資源亦須於成果報告書中註明資源取得來源),影片風格不拘。


(三)      成果競賽審查作業:


1.  審查方式:由本署組成審查小組。


2.  審查期間:107年9至10月間。


3.  審查項目及標準:採書面審查,審查標準包含壯遊主題實踐力、壯遊影響力。如必要時得辦理面審,經本署通知,團隊應至少指派1員出席成果競賽審查會議,簡報實踐企劃執行成果。


4.審查結果:預計選出優勝團隊圖文組5組,並頒發獎金5萬元影片組5組,並頒發獎金5萬元,惟本署保留獎項從缺之權力。


十二、   團隊須配合義務


(一)團隊執行之企劃及結案報告等資料同意無償授權本署為業務推動使用。


(二)      青年團隊有義務參加本署辦理之共識營、成果分享會等活動,經本署通知派員參加卻未出席者視同放棄入選資格,若已領取獎金者須將款項繳回本署。


(三)      若經本署通知,獲獎團隊應協助本署進行壯遊推廣相關事宜(如專書、成果分享會、演講等)。


(四)      團隊於各期程應繳交之文件及配合辦理事項,請自行參考檢核清單(附件7)。


十三、   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一)      團隊企劃執行期間,應自行向保險公司辦理全員全程且等值或優於200萬之旅行平安險,保險期程須與企劃期程相符,請領獎金時須檢附繳費收據及保單之證明文件,並檢附合作備忘錄(附件3-1,一式2份,皆須簽名蓋章)等相關文件予本署,最晚繳交期限為107年6月30日前,逾期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入選及執行資格


(二)      團隊所送企劃須以未參加其他競賽得獎之作品為限,且須為原創作品,如經本署發現作品有抄襲他人著作之嫌,除得取消團隊入選及執行資格外,亦將追回獎金,且團隊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另團隊應遵守本計畫規範及尊重審查委員決議,若因違反規定、經審查未入選或未獲同意時,不得異議。


(三)      同一企劃如已獲本署或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其他計畫經費補助,不得再依本計畫重複申請。重複申請案件經本署查證屬實,本署將取消實踐獎金。若團隊已請領獎金者須將款項繳回本署,且2年內不得再向本署提出其他計畫申請案件。


(四)      團隊若遇下列情事,本署得視情節酌予扣減獎金、取消入選及執行資格等,若團隊已請領獎金者,應於本署通知送達翌日起30日內將款項繳回本署,逾期未償還者,本署將依行政程序法第148條逕送強制執行,且團隊於2年內不得再向本署提出其他計畫申請案件。


1.  未於企劃期程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結案報告等資料者(若團隊執行期程最後一天為8月31日,則最晚繳交結案資料日期為9月14日)。


2.  企劃部分內容因故未執行、成果報告未符合原規劃內容者。


3.  自行變更團隊成員或企劃內容,未事先以電子郵件通知本署,並未向本署確認收到該郵件者。


(五)      本計畫實踐獎金及成果競賽獎金,本署將依法扣繳所得稅後發給,並將依法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六)      本計畫時程將視狀況調整,本署得隨時修訂並於官網公告。


(七)      本署對本計畫相關規定保有調整及最終解釋權,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狀況修訂,並於官網公告。


 


十四、   計畫期程


期間

內容(本署保留調整重要活動期程之權利)

2月

徵求感動地圖計畫提案公告

3月

提案徵件

3月31日

計畫徵件截止收件

4月

提案計畫審查

5月初

公告提案計畫審查通過名單

5月19~20日

共識營

6月30日前

繳交獎金核銷相關文件

6月~8月

團隊執行企劃

8月31日前

企劃執行最後一日

9月14日

結案繳交成果資料、繳交競賽資料

10月中旬

成果競賽

11月初

成果競賽優勝團隊名單公告

12月

成果分享會


十五、   聯絡人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感動地圖承辦小組、電話:(02)7736-5583、E-mail:taiwantrekker@mail.yda.gov.tw




107年青年壯遊臺灣-尋找感動地圖實踐計畫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3-31 17:00
總獎金

TWD $1000000
最高獎金

TWD $60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3-16 12:00:00至2018-03-31 17:00: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3-16 12:03:00
主辦單位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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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 影像比賽



  • 影像比賽/QuickSnap ! Film Eye. 第一屆 FUJIFILM 即可拍 寫真大賽比賽

  • 最高獎項: $0, 總獎金: TWD $0

  • 投稿截止: 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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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我們要讓你的照片有機會被看見!SNAPPP邀請世界各地的底片愛好者參與「第一屆 FUJIFILM 即可拍 寫真大賽」,一起用最簡單的即可拍相機捕抓獨一無二的眼光。



SNAPPP 相信攝影是最誠實的記錄工具, 無論是用手機或是專業相機拍攝,都是為了記錄某個希望長存的瞬間。現在攝影已是記錄生活最簡易的方式,每個人都有自己擅用的工具,但當今天都拿著相同且最簡單的即可拍(一次性底片相機)去拍攝,對於生活又會有怎樣不同的見解呢?


SNAPPP 希望邀請世界各地的創作者參與「第一屆 FUJIFILM 即可拍 寫真大賽」,一起用最簡單的底片相機捕抓自己獨一無二的眼光。




 


川島小鳥 Kawashima Kotori 之前參與一卷觀感計畫 ©SNAPPP


川島小鳥 Kawashima Kotori  之前參與一卷觀感計畫 ©SNAPPP




來看川島小鳥怎麼拍即可拍吧!







     


主辦單位:SNAPPP 寫真私館FujiFilm wonder photo shop


協辦單位:Outer Space小老婆相機東京正宗Avocado數位微噴輸出萬鏡寫真館Onfoto Studio光點工坊台北當代藝術館十六釐米原版電影海報館


場地贊助:台北當代藝術館(台北市長安西路39)


媒體協力:秋刀魚小白兔通訊SNAPPP照玩雜誌


徵件期間:2018316日開始,徵件至 2018417 0:00 截止


頒獎典禮:2018428 17:00 台北當代藝術館 1F活動大廳 進行頒獎典禮。


徵件資格:只要用富士即可拍相機為創作工具,並於SNAPPP寫真私館或 Wonder Photo Shop 沖洗+掃描即可參加活動,投稿照片不得後製修圖。


對象:不限年齡、性別、國籍皆可參加。


徵件方式:


1. 將投稿照片以指定方式命名:


2. [底片沖洗編號]-投稿者姓名-第一屆 FUJIFILM 即可拍 寫真大賽


3. 可附30字內作品說明(不列入評選標準)


4. 將投稿照片(一張)上傳雲端空間。一人限投一次


5. 私訊分享連結給「SNAPPP寫真私館」之 Facebook 粉絲專頁


6. SNAPPP 小幫手回覆確認報名成功。


        


SNAPPP粉專由此去


SNAPPP粉專由此去


各類型之 富士即可拍 底片相機 都可參加大賽噢!



各款富士即可拍




相機購買&沖洗底片可洽:SNAPPP 寫真私館







       




◆◆◆ 獎項 ◆◆◆


評審團大賞(1名):五位評審共同決選


台北-東京 來回機票一張(Outerspace提供)


底片相機一台(小老婆相機提供)


135彩負底片一捲+免費沖洗(SNAPPP提供)


A3 作品裱框一幅,並於Wonder Photo Shop SNAPPP寫真私館展覽(Avocado提供)


 


李廣 評審賞(1名)


底片相機一台(小老婆相機提供)


135彩負底片一捲+免費沖洗(SNAPPP提供)


萬鏡寫真館免費使用空間拍攝三小時(萬鏡寫真館提供)


A4 作品裱框一幅,並於Wonder Photo Shop SNAPPP寫真私館展覽(光點工坊提供)


 


韓筠青 評審賞(1名)


底片相機一台(小老婆相機提供)


135彩負底片一捲+免費沖洗(SNAPPP提供)


Onfoto Studio 基本黑白暗房課一堂


A4 作品裱框一幅,並於Wonder Photo Shop SNAPPP寫真私館展覽(光點工坊提供)


 


陳紀東 評審賞(1名)


底片相機一台(小老婆相機提供)


135彩負底片一捲+免費沖洗(SNAPPP提供)


A4 作品裱框一幅,並於Wonder Photo Shop SNAPPP寫真私館展覽(光點工坊提供)


 


陳頤華 評審賞(1名)


底片相機一台(小老婆相機提供)


135彩負底片一捲+免費沖洗(SNAPPP提供)


A4 作品裱框一幅,並於Wonder Photo Shop SNAPPP寫真私館展覽(光點工坊提供)


 


簡嫚書 評審賞(1名)


底片相機一台(小老婆相機提供)


135彩負底片一捲+免費沖洗(SNAPPP提供)


A4 作品裱框一幅,並於Wonder Photo Shop SNAPPP寫真私館展覽(光點工坊提供)


 


優選(5名)


A4 作品裱框一幅,並於Wonder Photo Shop SNAPPP寫真私館展覽(Avocado提供)


 


人氣獎(1名)


11名入選者作品,於2018428日在台北當代藝術館由現場民眾投票選出


藝術家 Steve Mccurry 親筆簽名明信片乙張


+藝術家聯名款保溫瓶乙支(台北當代藝術館提供)







人氣獎參加辦法:


201842811:30-16:30至台北當代藝術館1F活動大廳服務台領取投票貼紙(每人限領一次,數量有限),於現場選出您最喜歡的一張精彩照片!





◆◆◆ 頒獎典禮◆◆◆


2018428 17:00  MOCA當代藝術館1F活動大廳 舉辦頒獎典禮


頒獎前將公布11位入選者,並邀請11位入選者出席頒獎活動,頒獎當天將由評審頒發各獎項,並展示得獎作品。


◆◆◆ 展覽 ◆◆◆


11名入選者之作品後續將於Wonder Photo Shop SNAPPP寫真私館舉辦「第一屆 FUJIFILM 即可拍 寫真大賽」展覽。









更多相關活動內容請鎖定粉絲專頁!







活動相關注意事項


1. 參加本活動者,應詳閱本【注意事項】,若投稿作品與本活動辦法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 投稿後即同意將姓名授權予SNAPPP寫真私館(下稱主辦單位)作為本活動行銷宣傳使用,並將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版權(包括且不限於專有重製權、專有公開口述、播送、上映、演出、展示權、專有改作、編輯權、專有出租權等)視同全部轉讓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無需通知或取得同意。


3. 凡經上傳至本活動網站的作品,投稿人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同意投稿作品永久、無償、非專屬、不限地域、不限次數,授權不特定大眾為非營利目的之重製、公開傳輸、改作、散布、公開展示。


4. 參加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加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加之實,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5. 投稿作品內容包含人像者,為免產生肖像權爭議,參加本活動者應檢附該人已確實了解並同意本活動相關規定之簽名同意書,否則不列入評選。


6. 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或肖像之作品,或已發表影像紀錄等,並涉及相關之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並同意主辦單位針對授權內容進行重製、編輯及發行。若牴觸任何有關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7. 參加本活動者,僅得繳交獨立創作且無著作權爭議的作品,不得翻拍、拷貝、合成、剽竊、盜用或抄襲他人及其他違反著作權法之侵權情事。違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就主辦單位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


8. 投稿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誹謗、等限制級內容,或有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虞,一經察覺,主辦單位得不將該投稿作品列入評選。


9. 主辦單位得自投稿作品中,自行挑選作品及上傳至本活動相關網站。


10. 參加本活動者,應自行將投稿作品備份,主辦單位於本活動進行中及結束後,均不受理返還投稿作品檔案之請求。


11. 凡參加此徵件活動者,即視為已閱讀此【注意事項】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並以活動網頁公布資料為主,主辦單位保留對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及公布等相關事宜之修改權利,且修改後不另行通知。




QuickSnap_!_Film_Eye._第一屆_FUJIFILM_即可拍_寫真大賽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4-17
總獎金

TWD $0
最高獎金

$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3-16 00:00:00至2018-04-17 00:00: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4-28 17:00:00
主辦單位

SNAPPP照玩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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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詞: 影像比賽,其他比賽



  • 影像比賽/2018桃園彩色海芋季攝影比賽比賽

  • 最高獎項: TWD $30000, 總獎金: TWD $85000

  • 投稿截止: 2018-03-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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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旨:2018桃園彩色海芋季以「戀人勝地,幸福桃園」為主題,活動種植6萬顆彩色海芋黃、紅、粉、紫、橘 5色海芋亮麗吸睛,吸引大批遊客前來欣賞,邀請來自各地的攝影好手,將這美好的瞬間以照片記錄下來,協助農業轉型永續推動觀光休閒與精緻農業。


二、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


三、  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農業局


四、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7年3月28日截止收件。


五、  拍攝主題:以活動為主題,作品須呈現出2018彩色海芋季的美景。


(活動內容詳見:http://www.2018callalily.com.tw/)


六、  參加對象:不分年齡及國籍,皆可報名參加。


七、  作品規格:


1.參賽作品畫素品質須在1000萬畫素以上。


2.參賽作品必須為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不得格放、裝裱、加框、翻拍、人工調色、電腦合成、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兩張(含以上)之照片合成,需將作品沖洗成8X12英吋相片。


3.參賽作品須有100字的作品介紹或與活動相關的文字故事。


4.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未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5.參賽者須於收件期限內連同參賽表提供底片或原始數位檔光碟,無法提供者則取消參賽資格。


6.違反以上規定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品。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八、  收件方式:


   請參賽者將作品(沖洗好之照片、光碟或底片及參賽表)


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並於信封註明「2018桃園彩色海芋季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截止收件日以郵戳為憑,若遇颱風等停止上班,則自動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九、  參賽作品繳交原始數位檔規格注意事項:


請參賽者繳交RAW檔及JPEG(最佳品質)檔(如有NEF或TIFF檔,請另建資料夾儲存)並以光碟儲存。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或繳交之數位檔不符合規定則取消參賽資格。


※圖檔名編寫:圖號-姓名-題名(例:圖01-王大同-海芋)


十、  評選方式:


1.聘請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之。


2.參賽者寄交之照片,於評審前由主辦單位給予各參賽照片編號,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3.評審作品標準:主題性40%、美感意境30%、整體表現30%。


4.評審地點:採公開評審,評審日期與場地將於評審前公佈在活動網站。


5. 得獎作品及得獎者將不得重複。


十一、    得獎公佈:


 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評選通過後,決定各獎項得獎人,預定107年4月上旬將得獎名單,刊登於活動官網、Facebook粉絲專頁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二、  獎項及獎勵項目: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牌乙座。


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牌乙座。


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牌乙座。


優選獎:5名,獎金新台幣3千元整、獎狀乙只。


佳作獎:10名,獎金新台幣1千元整、獎狀乙只。


十三、  本次攝影比賽徵選活動未得獎作品將一概不退件。


十四、  相關著作權


  (一)參賽者應上網路填妥報名表。


  (二)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所有權,確保參賽作品無爭議。


  (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屬於原作者所有,惟參賽作品的出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出版、發表、宣傳、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支報酬。


  (四)參賽作品有發現下列情況,將立即取消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牌、獎狀,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抄襲、翻譯、冒用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者。


2.作品曾於其他比賽得獎或公開展覽。


  (五)報名需填資料未填妥,資料不齊或其他不符合本簡章規定之事項者,經承辦單位要求補正,未能在期限補正者,不予受理。


  (六)作品如未達水準,該獎項可由決審委員決議從缺,在名額不增加之前題下得並列名次,各類別得依實際情況調整辦理。


  (七)入圍者須補填妥著作權授權暨切結書,拒絕繳交者不得作為決選資格。


  (八)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及第13條規定,得獎人應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應按全額扣繳10%稅款。


此外,中獎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主辦單位將依法向管轄機關申報得獎者中獎所得資料,中獎人若未能於期限內繳交執行單位因申報所需資料,視同放棄獎項。




2018桃園彩色海芋季攝影比賽比賽

投稿截止

2018-03-28 17:00
總獎金

TWD $85000
最高獎金

TWD $30000
比賽投稿期間

2018-03-19 14:56:00至2018-03-28 17:00:00
得獎公布時間

2018-04-10 12:00:00
主辦單位

亞世廣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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